作者bibikk2002 (断水流大师兄)
看板DIRDS
标题请问一下签约的事情
时间Fri Jan 12 13:44:10 2007
最近接获一家公司的OFFER
可是要签任职同意书 里面的合约有一条是谈到赔偿金的问题
我认为似乎很不公平
乙方於承诺任职甲方之{国防工业训储预备士军官}後,如未获甲方之书面同意
,片面不履行任职之约定,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当於乙方1个月之损害赔偿金
那是不是表示 我签下去之後 不管我有没有毕业 或是预士官没考上等等没去公司
都要付赔偿金 那这样不是很不公平吗?? 如果是已经进公司了 这个条约 我到觉
得还可接受, 可是我都还没进 也要赔偿的话, 那不就对我太吃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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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78.78
1F:→ ledia:一般会有类似 "如果考取预官士, 选xx公司为第一志愿" 的条文 01/12 15:10
2F:→ bibikk2002:如果没有咧 就只有这样而已 01/12 16:26
3F:推 ledia:我觉得找你们家的人资部门问清楚比较快 我说的也不准 XD 01/12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