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tik (ccc  N )
看板DIRDS
标题Re: [役政] 办理体位变更或离职者注意一下
时间Wed Sep 6 19:26:56 2006
※ 引述《asdfon (子枫 be Sweet)》之铭言:
: 我觉得当选择"放弃"国防役资格时
: 就应该回归到"一般役男"来讨论
: 69年次以前替甲12天就该12天
: 没道理替甲还要分 "曾有国防役资格的替甲"与"普通替甲"吗
: 如果真要徵回服役 那已经出国或是跟公司签约的该怎麽办
: 我记得那我那年连上就有人是没受完关西训就被踢走
: 因为他转诊时被发现不用当兵(应该不是免役).. = =a
我今天也询问了所在地的後备司令部以及台北市政府兵役处..
得到的答案是 :
後备司令部只管你是替代役体位...不会去分甲或乙...
所以法令如果更改为"转服替代役"..那对後备来说..
就是将你交由内政部..不管甲或乙..这就是他们所谓的转服替代役..
但是你一旦转到内政部後..就会依照内政部的甲等体位或是乙等来区分..
看你是要服1年多的替代役..或是12天的补充兵..
所以後备法令如果更改後..只会对"70年次以後替甲体位者"有影响..
其余条件者..皆和一般替代役标准一样...
所以不要再乱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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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84.218.117
1F:推 datapath:我猜想内政部还未有公告出来..斤以台北市兵役处还未通知! 09/06 20:15
2F:推 datapath:而且後备司令部会判别替甲和替乙体位.因为我有经验.><挫 09/06 22:40
3F:推 titik:後备是会判甲乙没错..但都是以替代役体位交给内政部 09/06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