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zeme (沉浸在苦海之中...)
看板DIRDS
标题Re: [役政] 办理体位变更或离职者注意一下
时间Wed Sep 6 12:23:41 2006
K大的详细解说写的很好
但是我还是有些看不太懂
仍有些问题
假设国防役男是70年次
目前体位是常备乙等 今年10月 2梯入伍
但是若是去复检 可能有机会判定替代甲等....但是就会失去国防役资格
因为是70年次 所以替甲并不能服12天补充兵
那现在K大所说的新规定 可以变成以下情况:
三个月新训结束-> 去复检-> 常备乙变成替甲 -> 国防役资格不注销(以後不参加教召?)
-> 待在原公司服务约满(4年!? 中途可以解约换公司吗?)
请问是否会变成我上述的情况呢?
※ 引述《Kooshi (godspeed)》之铭言:
: 各位,今日小弟与承办人员沟通,最新结果如下
: 根据最新的後备军人管理规则第41条
: 从今年八月一号申请变更体位且注销国防役资格人员,需要转服替代役
: 如果是变更体位不注销,可在原公司服务至约满,变更体位仅能让各位以後免教召点召
: 这边所谓的变更体位是指除非免役,没有替甲乙也没有年次的问题,都得转服替代役
: 小弟请教承办人员根据後备军人管理规则第38条,我们有军士官资格,不该拔阶转服
: 承办人员说一旦我们变更体位,体位证明书会寄给我们
: 而是否注销国防役资格的决定在我们,所以重点在於有没有做注销的动作
: 只要一注销,国防部就会把人交给内政部转服替代役 orz
: 另外小弟也请教他,如果之前的资格注销人员如何处理
: 承办人员回答说由於89年开始有替代役法案,因此内政部已经有专案处理
: 可能会将全国两百位注销国防役资格的弟兄召回服替代役
: 关於这方面的消息他们仅被告知要提供人员名册给内政部,怎麽处理他不清楚
: 所以从以上可知,这个新规定是冲着国防役来的,
: 变更体位规定照旧,但是只要与公司解约,内政部就会抓人当替代役
: 专案处理的部份可能要问内政部,所以之前已经变更体位的弟兄请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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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3.222.176
1F:推 clifftsai:这个疑问我也有 六八年次 在关西验视力替甲 能十二天吗똠 09/06 12:56
2F:推 Kooshi:你的流程图没错..他们可以帮我们变更体位..但是注销国防役렠 09/06 13:32
3F:→ Kooshi:的权利义务在我们自己..所以如果拿到体位证明决定要注销.. 09/06 13:32
4F:→ Kooshi:内政部就会徵召服替代役..除非你改判免役.. 09/06 13:33
5F:推 RB:但是服替代役的话,应该就照替代役的规定 09/06 13:37
6F:→ RB:六十九以前的就服十二天才对 09/06 13:39
7F:推 TkuCourse:请问70年次国防役 申请转替乙 要是通过了也是替代役???? 09/06 14:44
8F:推 titik:是替代役..不过应该还是12天的替代役 09/06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