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vc123 (幸福是什麽)
看板DIRDS
标题Re: [问题] 报考高普考问题~
时间Tue Apr 11 22:56:09 2006
※ 引述《hkur (kai)》之铭言:
: ※ 引述《richpi (PI)》之铭言:
: : 跟我问到的一模一样~~
: : 实在无话可说 XD~
: 我是第三梯的国防役,根据来上课的教官说法...
: 我们可以保留两年...所以等到国三时去考就没问题了...
: 不过,他说最近会正式定义我们尴尬的身份,
: 他说应该是在这几个月内...
: 如果正式定义身份後...就可以在国防役期内保留资格了...
: 以上是我听到的说法...大家看看就好XD
查依公务人员考试法第二条第三项第一款规定,服兵役人员参加公务人员考试正额录取
无法立即接受分发者,得检具事证申请保留录取资格,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复
查「研究所毕业役男志愿服务国防工业训储为预备军(士)官实施规定」第九点规定:「
依本规定录用人员,於预备军(士)官教育期间,为现役军人身分,到服务单位任职日起
服务四年,期间无论在国军、研究单位、大学院校、公、民营机构服务,均无现役军人
身分。」另查兵役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兵役,为军官役、士官役、士兵役及替代
役。」因此,服国防役期间经公务人员高普考试或特种考试正额录取者,均不得以服
兵役事由申请保留录取(受训)资格。
国防役男并非兵役法规定之役别,除非国防役纳入替代役,不然这个函示是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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