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xelle914 (麻雀变凤凰)
看板DIRDS
标题Re: [请益] 国防役出差规定?
时间Wed Mar 1 12:45:58 2006
※ 引述《axelle914 (麻雀变凤凰)》之铭言:
: 请问一下
: 国防部是不是有详文规定
: 国防役4年当中
: 出差总时数不可以超过2个月
: 如果超过的话~~不算在役期内
: 例如4年中总出差时数为1年
: 12个月-2个月(基本规定)=10个月
: 所以你必须要再多服10个月的役期
: 看是要回去再当10个月的兵
: 还是多被公司绑10个月
: 是不是真的有这样子阿?
: 如果真的是这样子~~那倒不如先去当兵
: 不用白白被绑4年
: 请问各位了解的人可以帮我解答一下 谢谢喔^^
我有打电话去国防部问
但是那个小姐也讲的很含糊
只说没有明文规定
一切都是要等国防部人事师审核後才会知道会不会延役期
出差前自己必须请人资部帮忙跟国防部确认是否会影像役期
我真的觉得这样对我们很没有保障
自己也不清楚真正的规定~~一切都要看自己服务单位跟国防部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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