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emoon (janemoon)
看板R98A41XXX
标题Re: 敬告kaikai Liao(音译廖凯凯)
时间Sun Aug 28 04:27:32 2011
主动跳出来急着澄清的人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呢
这文章一看就知道 是给疑似犯罪的人自新的机会
对疑似犯罪的人相当宽容
请疑似犯罪的人 不要再丢台大科法所的脸了
台大科法所毕业生笔
※ 引述《LBRO (LBRO)》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R93A41XXX 看板 #1DRywkeY ]
: 作者: LBRO (LBRO) 看板: R93A41XXX
: 标题: 敬告kaikai Liao(音译廖凯凯)
: 时间: Fri Mar 4 01:23:56 2011
: 受害人於2011年1月初,收到Facebook注册名称
: Kaikai Liao (音译廖凯凯)发出的
: "confirm kaikai Liao as my friend"的信件,
: 但受害人并未寄出朋友邀请函给kaikai Liao,
: 不可能同意此人为facebook的朋友,
: 受害人赴警局作笔录,并经相关单位查缉,不排除kaikai Liao
: 入侵受害人facebook帐号的可能。
: 警察表示。此案乃刑事罪。
: 本案已至警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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