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0939 (ZZZZ)
看板R98A41XXX
标题[请益] 车祸法律问题诚心发问
时间Sat Dec 19 19:25:16 2009
诚心请教车祸法律问题
小弟前阵子把汽车借给友人
结果友人却在十字路口与他人相撞
车祸责任监定结果如下
小弟的友人>>>绿灯左转(车祸主因)
对方(A)>>>绿灯直行但未注意车前状况(车祸次因)
现在问题来了!
小弟的汽车送去修理含烤漆大约七八万元
小弟日常的上下班包含出差所造成的"租车"或者座计程车大约支出约几万元
PS.1:上下班~内湖到林口(大约四个星期)
PS.2:出差到台中约数日(有公司出勤纪录)
这些费用到底应该是谁要支出? (总不会是我支出巴!)
因为对方(A)保险公司说只有在我签和解书或者法院判决才有可能给保险金
(问题是保险公司说把折旧算下去只愿陪我车体损害约一万二 其余费用皆不负责)
问题1.那我现在到底应该告谁? 或者跟谁求偿?
问题2.求偿范围有无包括日常无车生活的开销?
问题3.小弟友人因被对方(A)告 "过失伤害" 现在已和解 对小弟的权益是否有所影响?
问题4.请求赔偿的期限?
问题很多 希望有善心人士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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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eneejen:1.如果是真实案例,须法律协助,请至PttLifeLaw 12/19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