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fvzujrlot (清仓大拍卖)
看板R97A41XXX
标题[请益] 关於法源~
时间Mon Feb 9 23:57:17 2009
法官於审判分别遇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时,得以作为「法源」的规范有何差异?
我只知法源的分类:成文与不成文
不知其规范有何差异?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96.230
1F:推 Zaitsev:请参见民法第一条跟刑法第一条。 02/10 16:46
2F:→ wfvzujrlot:我手上没有法条,可以请好心大大回文给我吗 感恩 02/10 19:18
3F:推 kirovmei:刑法第一条 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 02/11 02:23
4F:推 rexdejure:trivial 02/11 02:46
5F:推 wengcheng:民事者,无法律,依习惯。无习惯,依法理。 02/11 09:36
6F:→ wfvzujrlot:谢谢大家喽!!! 感恩 02/11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