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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NTUND97 看板] 作者: Arny (Arny) 标题: [转录][法律] 释字第371号分析 时间: Sun Oct 5 20:29:50 2008 ※ [本文转录自 Arny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标题: [法律] 释字第371号分析 时间: Sun Oct 5 20:29:28 2008 作者: Arny (Arny) 看板: Arny 标题: [法律] 释字第371号分析 时间: Sun Oct 5 18:02:01 2008 声请人 立法院 声请主旨 一、依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暨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观之,经立法院议决通过, 并经总统公布的法律,在尚未依法定程序废止其施行效力前,有其绝对的拘束力,中央暨 地方各级机关皆应恪实遵行。唯为保障法律的合宪性以及安定性,依据宪法第一百七十三 条暨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成立「法律违宪审查制度」,赋予司法院行使解释宪法的 职权,然掌理其事项者,并非普通法院,而是另设「大法官会议」特别机构掌理之,藉以 维护宪法尊严并尊重立法院的立法权。二、宪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之 权,於本院委员会行使审查司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的职权时,对於宪 法第八十条法官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此之「法律」对於一般法官是否 具有绝对的拘束力,此涉及法官在适用法律时,是否具有违宪审查权,且所谓「独立审判 不受任何干涉」是否指法官认为法律与宪法有抵触时,应停止审判,而以独任法官或审判 庭之名义直接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於适用宪法发生疑义,造成对於司法院组织法第二条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以及法院组织法第一条有关宪法解释机关 、职权范围以及法院权限的争议,故声请解释。 声请依据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前段 声请要件该当 行使职权? 委员会行使审查司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法院组 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的职权时 解释文 宪法为国家最高规范,法律抵触宪法者无效,法律与宪法有无抵触发生疑义而须予以解释 时,由司法院大法官掌理,此观宪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七十八条及第 七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甚明。又法官依据法律独立审判,宪法第八十条定有明文,故依法公 布施行之法律,法官应以其为审判之依据,不得认定法律为违宪而迳行拒绝适用。惟宪法 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优先遵守之义务,法官於审理案件时,对於应适用之法律,依 其合理之确信,认为有抵触宪法之疑义者,自应许其先行声请解释宪法,以求解决。是遇 有前述情形,各级法院得以之为先决问题裁定停止诉讼程序,并提出客观上形成确信法律 为违宪之具体理由,声请本院大法官解释。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三 项之规定,与上开意旨不符部分,应停止适用。 是否违宪? 是。 受影响之法律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与上开意旨不符部分,停止适用 。 推论方法 1.依宪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七十八条及第七十九条第二项,认为解释 并确认法律违宪专属於司法院大法官。 2.我国有违宪审查制度。 3.我国法制以承袭欧陆国家为主,行宪以来,违宪审查制度之发展,亦与上述欧陆国家相 近。 4.宪法第八十条之「法律」,其内涵不包括宪法。 5.法官无不适用法律之权利。 6.法官对於应适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确信,认为有抵触宪法之疑义者,应许其先行声请 解释宪法以求解决,既可消除法官对遵守宪法与依据法律之间可能发生之取舍困难,亦 可避免司法资源之浪费。 7.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并无法官可声请释宪之规定。应规定而 漏未规定系违宪。 8.关於各级法院法官声请本院解释法律违宪事项以本解释为准,其声请程式准用同法第八 条第一项之规定。 效果 1.确定我国违宪审查为集中审查型。 2.确认法官无权直接确认法律违宪而拒绝适用。 3.创设法官为释宪声请主体地位 疑问 1.如何以宪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七十八条及第七十九条第二项,推论 出解释并确认法律违宪之权力,专属於司法院大法官? 2.何以「 我国法制以承袭欧陆国家为主,行宪以来,违宪审查制度之发展,亦与上述欧陆 国家相近。」所以我国的违宪审查应以欧陆国家等为承袭对象?其宪法上之依据为何? 3.从何时开始「 违宪审查制度之发展,亦与上述欧陆国家相近。」。纵如大法官所言,如 何能以实然导出应然? 4.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违反宪法那一条文之规定而应停止适用?换言之,违反那一条宪法? 5.创设法官为释宪声请主体是否有法律保留或宪法保留之适用? 6.为何其释宪程序为「准用」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八条?大法官自居於立法者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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