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Chieh (Hasta La Vi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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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课程] 执政时不敢动 绿现在卢什麽?
时间Mon Sep 15 15:18:49 2008
执政时不敢动 绿现在卢什麽?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517257.shtml
【联合报╱苏永钦/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台北市)】
2008.09.15 03:14 am
马总统在接受墨西哥媒体专访时说,台湾与大陆不是两个中国关系
,也不是国与国关系,而是一种特殊关系。民进党中常会发表声明,
说这已经把台湾降格为中国的一个地区,变相承认中国对台湾拥有主
权;在中常会发表演讲的吴钊燮教授,则说这是主权立场的大倒退,
退到动员戡乱时期以前。
且不说,降格和倒退的批评,有什麽明显的逻辑问题,比较重要的
还是,代表国家的元首有没有忠实的表达宪法上的国家状态。
从民国八十年修宪制定增修条文开始,国家的定位就很清楚的变成
「在统一前」,中华民国分隔为「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增修条文
授权就两地区间的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的处理,得以法律为
「特别」的规定。据此才有所谓两岸关系条例,从国民党政府到民进
党政府,再到今天的国民党政府。这样的定位从来没有改变过,民国
九十四年民进党立委提的修宪案也是建立在此一「一国两区」的国家
状态上(否则无所谓「自由地区」可言),并得到类似全民公投(选
举任务型国代等同於复决修宪案)的背书。
不仅宪法如此,整套法制都很清楚的建立在此「一国两区」的国家
状态上,没有任何例外。民进党执政时期,非但未予否认,而且完全
依循此一定位制定政策和法案。我从没听说,民进党政府要改变「大
陆委员会」的机关名称(比如变成「中国事务部」),现任党主席和
吴钊燮教授都担任过陆委会的主委。他们在主管两岸事务期间,都提
过两岸条例的修正案,我也从没听过,他们对该法第二条的国家和地
区定位有任何意见。
请注意,该条对「大陆地区」所下的定义始终就是「指台湾地区以
外之中华民国领土」,区分台湾地区人民和大陆地区人民的不是中华
民国的国籍,而是地区的「户籍」。不相信的人,可以到书店买本六
法全书仔细读一读,两位主委可都背书过。
其他法律凡是涉及两岸关系的,也无不小心翼翼的维护此一国家状
态,在民进党政府执政下,没有半点改变。比如在民国九十五年才修
正的惩治走私条例第十二条,为了把两岸间泛滥的走私行为纳入管制
,特别把定义上原仅指出入「国境」的货流扩大到出入「区境」的情
形:「自大陆地区私运物品进入台湾地区,或自台湾地区私运物品前
往大陆地区者,以私运物品进口、出口论,适用本条例规定处断。」
民进党执政时期制定的入出国及移民法第三条第十三款,更是明确的
区隔外国人与大陆人民。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对於国家状态有最後解释权的司法院大法官,他们又怎麽说呢?全
数由李登辉总统提名的大法官做成第三二九号解释,很明确的说「台
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间订定之协议」不是「国际书面协定」。全数由陈
水扁总统提名的大法官做成第六一八号解释,更清楚的描述「两岸目
前仍处於分治与对立之状态」。他们的政治信仰有很大的差别,但面
对宪法,解释只有一种,没有任何不同意见。我不知道一个宣誓效忠
宪法的总统,还能有什麽不同的看法。
从两岸不是国与国关系,如何跳到中国(应指被我们宪法称为「大
陆地区」者)对台湾拥有主权,而不是中华民国对大陆地区仍有主权
,只是「统治权所不及」?什麽是降格,什麽是倒退?如果这样的国
家定位是降格和倒退,为什麽民进党政府执政八年,从总统到五位行
政院长,什麽都不做?
大家都说现在经济还在谷底,好不容易那个喜欢耍嘴皮的执政党被
选下来了,应该好好拚一下经济,谁知道作了在野党还要继续耍嘴皮
。我建议我们选民一起用不理会来回应,否则真是没完没了。
【2008/09/15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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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oChieh 来自: 218.166.50.87 (09/15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