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adlee (敢不敢撼动这宇宙?)
看板Queen
标题[公告] 国有国法 板有板规
时间Wed Mar 3 03:12:17 2010
[禁止事项]
一、禁止人身攻击或带有挑衅意味之言词用语。
任何对於如昀、其他人物、板友,恶意的负面言词及挑衅用语
皆是禁止的;然而言之有物的讨论或陈述即不在此限。
二、禁止发表与看板不相干的文章,与看板或文章不相干的推文。
任何不相干发文与推文皆是禁止的;然而与如昀相关合作的人
事物,或经板主同意张贴的广告等文章,即不在此限制内,且
活动逾期的广告文,将直接删文,以维持板面整洁。
三、禁止灌水文或发表内容重复与抄袭之文章。
任何看似与看板有关,但实际内文没有意义,或者已有重复内
容之文章皆是禁止的;未注明原作者,抄袭之行为是禁止的。
四、禁止文章类别使用公告。
文章类别使用[公告]是禁止的;然而板主及小组长等站务人员
用以公告事项则不在此限。
五、禁止字数少於二十字的文章或注音文、外星文。
发表及回覆文章,字数低於二十字,是禁止的。可使用国字,
但却使用注音或其他符号用语,造成阅读困难的行为是禁止的
;然而若以注音辅助念法,或以符号表示不知所云的情形等则
不在此限。
六、禁止入籍文答题低於二十题。
即板友名单。
七、禁止发表已涉及他人隐私之讯息或图片。
已涉及如昀、其他人物等隐私的讯息或图片皆是禁止的。
八、禁止分享市面发售之专辑、EP音乐。
分享市面已发售或预定发售之MP3等音乐档案皆是禁止的。
[处置方式]
一、违反事项依情节轻重与频率次数,将予以不同处置。
情节轻者,仅予以警告或直接删文锁文;重者,则判定至少水
桶一周;更甚者,将加以判定劣文。屡次再犯同条者,以及有
违反其他事项前科者,处置将加重。
二、以上违反记录以及处置,分身皆一并计算与处理。
三、以上禁止事项与情节轻重,板主皆有主观认定之权力。
2010.09.17 增修 by head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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