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up2 (biup2)
看板Q_ary
标题[公告] 水桶期间不得使用分身发文与推文
时间Fri Jun 13 00:12:03 2014
主旨:
即日起,於本看板
受水桶处罚期间,禁止使用分身ID进行推文、发文。
说明:
近日来接获许多检举有使用者因违反板规而被水桶,在水桶期间仍使用分身推文。
虽然此行为若无新发的违规行为应属合理使用,且站方目前政策允许分身帐号的存在。
但参考其他看板的作法後,
决议将本尊ID与分身ID视为同一使用者,不再在转换ID後就能免除相关处罚。
惟研究施测者若因违规而遭水桶,在不违反七日内不得重复发文的规定下,
仍可由其研究夥伴使用其ID发布相同问卷。
办法:
新违规ID
处以原违规ID二倍原始处罚之水桶日数(非剩余水桶日数)。
本尊与分身之判定
依其发文或推文之IP地址而定。
若有特殊原因,多人共用相同IP请向本板管理人提出申诉,帐号判定一律送帐号部裁决。
举例:
1/1 使用者AAAAA违规遭水桶14日。
1/8 使用者BBBBB推文,并被发现AAAAA与BBBBB为同一使用者。
使用者BBBBB应水桶日数为28日。
问卷板板主 biup2 kofsotall
061314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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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主旨 061314 0013
修正帐号判定单位 061314 0022
修正说明之施测者部分 061314 1136
※ 编辑: biup2 (61.230.104.195), 06/13/2014 11: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