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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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共笔写书不如自己写,我的惨痛教训(4)
时间Sun Feb 12 00:09:09 2012
这是完结篇了,希望大家参考看看。
最近写了一本关於个人数位出版的书,用iBooks Author写书的完整介绍
希望有心投入写书上架的乡民可以尝试看看。
也欢迎大家加入粉丝团,讨论数位出版这个领域的事情。
https://www.facebook.com/iBooksAuthorGuide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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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过的精神骚扰,就是电话狂打、MSN垃圾话讯息狂丢。这种顶多就是电话线拔起
来,MSN封锁不要开就好。但是有没有实质会造成影响的?答案是有的。那阵子就是合作
的杂志有收到不少匿名,或是有名字也是随便写的批评。对方也知道我当时是学生的身分
,这点就非常奇怪了。所以我大胆的推测,应该是她在搞鬼。杂志社收到恐吓(大意是你
们竟然让一个学生执笔,这样对读者来说算什麽,要社方给个交待,不然...),对杂志
社跟我当时的主管也很不好意思。我也有些讶异杂志社的高层为什麽反应这麽大?是学生
又有什麽不对,在部落格发表内容预告,帮自家刊物打书也有事。被投诉说这样看部落格
就好,为什麽要买杂志?
在人的部份,对家里的人当然很抱歉。我爸妈看我心情大受打击,内心应该也不好受。我
当时只觉得,为什麽20几岁的我,要遭受这种人心的低级跟险恶。一个自称作家的人,诈
骗一个准备入社会的学生。出一本书的利益有到这麽大?要用尽各种低级的手段攻击。借
电脑给人家,我有借就是有借,我干嘛去搬弄是非?她的人格竟然就只值这麽一台Mac
mini而已,没看过这麽肮脏的人。跟朋友聊到这件事,大家也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女人竟
然如此恶劣。跟那个主编的关系,此事当然有受到一些影响。自己的善良,不得不去对以
後很多事情有所防备。我甚至跟那个主编说:「我讲的你不相信就算了,如果这女的要用
各种手段打压我在这个科技圈内写作,我不写也无所谓!」这是我讲过最丧气也够沈重的
话了,如果写书破坏了我跟那位主编近十年的感情,当初合写这个东西干嘛?我也很遗憾
竟然会介绍这样私德等方面都有问题的人给我认识。
回到书的出版,其实在要回电脑不成之前,她有协议付钱买断我写好的部份。但是这份协
议我觉得等级跟二十一条国耻一样丢脸。一半的内容是我写的,竟然用这麽低的价格买去
。我要求书出版之後,我需要列名作者。记得协议上有,但是等书出版之後只有她自己的
名字。我学长表示:连拿走你Mac mini都可以这样理所当然了,你觉得他会做这些下流的
手段有什麽好意外的?到最後,你想得到的:连这协议好付钱买断的金额也没给。我是彻
底的做白工,加上精神损失还有对家人的不便。记得我妈当时知道状况,也是非常的生气
,一个不会骂脏话的人都骂脏话了。我当然也得不到家人当时的谅解,自己不自量力借人
家电脑:活该!
後遗症一直到现在,这次真的要出书了,我妈一样说:你这次不会再被人家骗吧!
这也是我从标题就想要表达的,合写书这件事,除非你对那个人有极大的了解跟把握,不
然不要拿自己的精神开玩笑。甚至还像我一样,一台电脑都不见了。对於很多社会人士来
说,也许被骗一台Mac mini没有什麽了不起。但是站在当时还是学生的我,两万多块不见
的冲击不小。这是自己买的震撼教育,告诉我以後什麽事情都要小心。你也许会问:干嘛
不诉诸法律行动,不管是拿走我的电脑或是用了我的作品?我当时顾及的还是家人这道防
线,老人家的立场,对跑法院这件事能避就避。明明不是我的错,多做一件事就是我在惹
是生非。我相信这女人一定也是料到这点,一直吃人够够。如果她的人格只值这样,那些
钱就让她拿去买棺材吧!我只有用阿Q的心态让这件事情的愤怒逐渐消弭。我相信她有一
天一定会有报应,时间还没到而已。
第一次出书,遇到这种恶意的诈骗,我只庆幸被偷走的就是物质。我对写作的热情一样没
有减少,不只是为了出书卖钱而已。我喜欢科技跟其他我有兴趣了解的知识,用文字把这
些事情记录与分享。到了这一年,我真的要出书了,检视自己的心情,反而是更谦虚面对
。一本书就是那麽厚,但是内容涵盖的地方永远不足。我喜欢的科技,每个人对同一件事
情的看法有不同的解读。也必须考虑到所有读者的期望,这是很难的一件事。走过一次完
整的出书过程,我没有想要提高任何「作者、作家」一类的姿态。平面出版,编辑也是非
常辛苦的!你还要靠出版社的行销资源,创作人跟出版社的目标都是希望书要大卖,然後
用心去经营。而非只要出书,拿到基本的版税就跑吧!
我知道这系列的个人亲身真实故事写的非常理性,理论上应该要用非常愤慨的写法。用尽
各种难听的字眼,把这个差点夺走我目标的女人写出来,被人家人肉搜索最好。社会上什
麽人都有,被骗到家破人亡的人一定有,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个案而已。只希望如果对写作
有兴趣,觉得自己的抱负足以出书的人,不妨从我的经验了解平面出版的一些状况,尤其
是要观察清楚合作的所有人。如果你没有识人之明,那还是跟我一样,自己写自己的作品
比较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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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6.76.198
1F:推 johanna:所以这标题不对吧,你也很清楚错的不是共笔,而是: 02/12 10:47
2F:→ johanna:一、完全不认识合作对象。其实一开始已经看得出不少问题, 02/12 10:47
3F:→ johanna: 能撑到对方先喊停也算是了不起…… 02/12 10:47
4F:→ johanna:二、对方完全不懂要写的主题。这样也能合作真的很离奇 @@ 02/12 10:47
5F:→ Esh:错的当然是共笔,是指我合作共笔的人。年轻人终究是年轻人 02/12 10:49
6F:→ Esh:当时的自己涉世未深,真的是被人利用 02/12 10:50
7F:推 micaDanube:看完 对於你还保有出书的热情真的很庆幸 很为你开心 02/12 16:31
8F:→ micaDanube:不过从第二篇 你说灾难的高潮还没有出现的时候 我就 02/12 16:32
9F:→ micaDanube:已经看得十分惊吓了 只能说未出社会真的比较单纯 02/12 16:32
10F:→ micaDanube:还有很多时候会太过相信别人 你与他并无深交也没得到 02/12 16:33
11F:→ micaDanube:共识 就让他代表你们去谈合约、谈妥後连合约正本都没 02/12 16:33
12F:→ micaDanube:看过 光是这两点就让人捏一大把冷汗了 遑论後来发生的 02/12 16:34
13F:→ micaDanube:事……不过 相信你已经从中学到教训 至少现在也如你所 02/12 16:34
14F:→ micaDanube:愿自己出书了 还是要恭喜你:) 02/12 16:35
15F:推 cvplk:谢谢你愿意分享这个经验 没经验的人 很容易都把事情合理化 02/27 21:15
16F:→ cvplk:早点吃亏比晚点吃亏要好 幸好现在还是有好的结局:) 02/27 21:15
17F:推 rockroll:我想会不会是那个共笔者的个人操守问题?想一想至少真正 03/13 00:01
18F:→ rockroll:有才华的人是你 她偷不走你的脑袋的东西!! 03/13 00:02
19F:→ Esh:谢谢r大。那个共笔者的操守绝对有问题。从头到尾在利用我而已 03/26 23:28
20F:→ Esh:也很庆幸现在的我没有被烂人打垮 03/26 23:29
21F:推 alibuda174:感谢分享 09/03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