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gdesigner (魔法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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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在中小型出版社工作的编辑
时间Thu Oct 8 14:10:26 2009
※ 引述《hawaii0302 (drawing!)》之铭言:
吃掉前文
: 你好,我是一个刚踏入出版界的菜鸟,学校一毕业,就进入出版社担任英文编辑,实际上,
: 却只是实习员身份,领的也是实习员的薪资。
: 我刚接这份工作还不到2个月的时间,总编便要求我着手写故事,故事一改再改,就是达
: 不到总编的要求,这让我压力很大。
: 我很困惑,这是不是一个新手必经的历程? 我不了解出版界的生态,也不知道要怎麽保护
: 自己,能做的就是埋头苦写,关於书籍出版之後的版权问题,完全没概念,也没有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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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着作权法是说,作品写成时,不需登记最基本的着作人格权、着作财产权就自动产生
了。(建议你上网查着作权法),然後着作财产权可以让渡,可以是契约或者买卖的方式
转移给别人,或者只是别人附着作权人一笔钱,取得某个范围的使用权,例如说刊载於特
定杂志上的使用权,所谓的写手或作者跟杂志社会有相关的约定。
: 和我说明这件事。
: 至今我还是很confused,所以想请问各位前辈,以目前的出版生态来说,编辑身兼作者,
: 会有签订合约、商量版权的程序吗?
: 希望前辈们能给我一点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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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6.157.129
※ 编辑: mgdesigner 来自: 61.56.157.129 (10/08 14:11)
1F:推 imbemarion:受雇产生的着作属於公司喔 10/08 23:04
2F:推 extravagate:楼上是对的 10/10 20:08
3F:→ mgdesigner:所以我不是说有「约定」吗? 10/15 09:34
4F:推 imbemarion:如果是领月薪 不用额外约定也是公司的啊 10/15 11:25
5F:→ mgdesigner:这个有模糊地带,不然不会有公司要员工签你上班的创作 10/21 13:16
6F:→ mgdesigner:产权都属於公司这件事。 10/21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