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ores (我是白痴吗?)
看板Publish
标题Re: [问题] 什麽叫「闹版」
时间Sun Apr 9 16:55:01 2006
先说明一点 我是路人 如果其他版友有认为我跳出来不适合 请告知 谢谢
看完整个事件 其实 我觉得该版主做错的一件事是
「未将闹版者闹版事证举出,且水桶时间过长」
根据站规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於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其他违规行为及小组长管理群组不当,由本站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认定权者得予以适当之处分,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各项违规行为之处分种类及范围,由本站另行规定之。於未规定前,暂由各认定权者裁
量。
对於检举之内容认定不构成违法者,由认定权人公开回覆并说明其理由。
版主应该就这件事跟原po道歉
不过这一篇文章标题为是[问题]不过在我看来似乎广告的意味浓厚
为了某一目的的「广告文」似乎并不见容於各大版
除非版主通融,否则将受到水桶及劣文处置
另外,由於徵询过版主的意见,版主欢迎版友们讨论闹版,下面我就原po所言加以讨论
※ 引述《TonyDog (汤尼狗:团结真有力!)》之铭言:
: 各位关心这个版的版友,大概知道之前我因为被本版的大版主以「推文
: 闹版」之名义,先被「水桶至板主想放出来为止」,後来因为到组务版
: Aboutbords申诉,经过版友的仗义执言以及群组长的纠正与要求,本版
: 的大版主rehtra才将水桶改为两周。
: 目前虽然已经在AboutNew版的第五一二篇发起罢免,不过人数还没到法
: 定的要求。(512 3/29 TonyDog ˇ [罢免板主] Publish)
: 但其实问题是,大版主将我「水桶至板主想放出来为止」的根据何在?
: 仅凭一己的情绪化吗?
: 底下我先把事件的发生整理一遍,然後提出四点质疑。
: 这件事的发生先後顺序:
一、先来说说这一篇罢免的合法性
根据本站站规(引自PttLaw置底公告)
第二十八条(罢免提出及审查)
使用者提出建议後,对於板主或小组长之处理方式仍不满意者,得循本站关於板主
或小组长罢免程序之规定,提出罢免案。
本站对於前项罢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审查。但除罢免事由系针对板主或小组长个人
与板组管理无关之事项外,应予以核准成案。
前两项规定不适用於批踢踢兔及批踢踢参。
根据上述紫色的部分,再看原po所言「後来因为到组务版Aboutbords申诉,经过版友
的仗义执言以及群组长的纠正与要求,本版的大版主rehtra才将水桶改为两周。」
,之後原po在水桶解除後有於publish版高谈阔论,是不是原po接受了版主及小组长
的处理方式,但为何又出现此篇「广告文」以达到不罢免「rehtra」不罢休之目的
第十九条(申诉应注明事项)
提出前条申诉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申诉人
二、为认定或处分之人
三、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及其所在看板。
四、不服之理由
五、所附证据
前项申诉内容不全或不真实,且於通知补正期限内仍未补正者,不予受理。
再看「罢免申请文」中「且根本不具出版相关专业背景、知识及能力。因此发起罢
免。」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前项申诉内容不全或不真实,且於通知补正期限内仍
未补正者,不予受理。」,在组务版中「4535 3/29 aflyer20 R: [罢免申
请] 罢免Publish版板主rehtra」所提之反证可以证明申诉内容不实,则小组长应不
予受理,则该连署应终止或暂停,以等待新事证之提出。
(此部分rehtra可以提出申诉)
: 1.我推文:版主m文标准有问题。
: (314 3 3/20 mingwangx R: [问题] 我想要请教有关校稿方面的问题~)
你所提出质疑,版主可以一个人观点采纳或反驳这一点无庸置疑
就路人我的观点,你所提出之要有国学家讨论才M文,让我有点不以为然,且有种疑惑
「版上哪些人是国学家呢?如果版上没有国学家,那是不是版主永远都不用M文了」
: 2.版主回文:「板主一定要等到国学家们讨论过後再m 文吗?
: 能不能开个名单给我看看谁是你所指的国学家?」
这应该是版主对你提出的质疑与我的质疑是一样的,这你应该就此来说明,
因为问题是你丢出来的,总不能拍拍屁股走人吧?
: (320 8 3/20 rehtra R: [问题] 我想要请教有关校稿方面的问题~)
: 3.我推文:承认有遗珠之憾就够了。其他就是版主的问题了。
结果你居然是「承认有遗珠之憾就够了」,这句话是不是有点让人受伤呢?
就我的观点来看,版主不需要向你「承认」什麽吧,用这两个字似乎有贬
低版主的意思,再者你又加了「就够了」,也同样让人觉得不受尊重。
你可能会觉得这样没什麽,或者怎麽版主一点气度都没有,不过说者无心听
者有意,而且该版成立还不到一年,对於M文和的整理应该都还只是
启蒙期,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予更多的建议和包容呢?
: (320 8 3/20 rehtra R: [问题] 我想要请教有关校稿方面的问题~)
: 4.版主推文:「你是来闹的是吧!?」
我想这是版主受伤後,对你的质疑吧
: (320 8 3/20 rehtra R: [问题] 我想要请教有关校稿方面的问题~)
: 5.我推文:「是不是来闹的该由具有理性的人判断。
: 版主发的文能不能引导版上文章做出有建设性的讨论?
: 一个称职的版主应该至少要具有理性地与版友对话的能力。」
你这句话是不是直接说出版主不理性呢?如果只有「是不是来闹的该由具有理
性的人判断。」这句话,由於没有指出特定人士,可以视为一种讨论,不过,
又接上「一个称职的版主应该至少要具有理性地与版友对话的能力。」就让人
觉得你是指版主的言词不理性,试问,你如果一直被戳被伤害,或不会认为对
方在无理取闹呢?
: (320 8 3/20 rehtra R: [问题] 我想要请教有关校稿方面的问题~)
: 6.版主回文:「的确是,但是那也要板友是个正常人。」
这句话或许你会认为版主质疑你不是正常人,也或许版主内心也这麽认为,这
我就不得而知,不过就承接上下句来看,我的解读是「只要版友是正常人,我
就会和他理性对话」,也就是说,版主并没有指特定对象为「非正常人」,也
没有指版友是「非正常人」。
: (320 8 3/20 rehtra R: [问题] 我想要请教有关校稿方面的问题~)
: 7.我推文火星文,加一个笑脸。
光是这个我就可以认定为闹版的事证了,丢进去水桶中也无不可。
: (320 8 3/20 rehtra R: [问题] 我想要请教有关校稿方面的问题~)
: 8.版主公告:推文闹版,水桶至板主想放出来为止。
虽然已达浸水桶的认定标准,只是版主在公告水桶时没有具体提出事证,也没
有公告期限,这样的惩罚应该是不具效力的,所以原po提出申诉是合理的,且
版主应该公开道歉。
: 9.接下来就是版主开始情绪化辱骂、反唇相讥所有质疑他的版友。
这是不是情绪性辱骂以及质疑其他版友,我是感觉不出来,不过让我感到有点
反唇相讥的味道,其实这都嘛!很主观的认定,我是希望有觉得被伤害到的版
友应该提出来,版主一并公开道歉便罢,相信版主有气度可以让人指出他的错
并道歉。
: 叙述完事实以後,我想提出四点质疑。
: 第一点:
部分观点恕删
: 如果说我那样质疑救是挑衅,针对我的质疑,版主不正面说明回应,却说:
: 「板主一定要等到国学家们讨论过後再m 文吗?
: 能不能开个名单给我看看谁是你所指的国学家?」
: 这样又算不算是挑衅?是一个版主该有的态度与回应吗?
你所提出的质疑我认为是不算挑衅,但M文标准是版主认定的,他可以选择回应
或不回应,而上面两句是版主对於你的质疑的再质疑,我也不觉得算挑衅,你
如果开出了国学家的名单或许版主会纳入M文标准也不一定
: 版主不参与讨论,也不带动讨论风气,已经是失职了。反过来,情绪性发
: 言、又阻扰版上的讨论、主动对我人身攻击、对版友恶言相向、咒骂版友、
: 任意水桶,这样称职吗??
以上你对版主的指控,我是觉得并不客观,虽然我不是在暴风圈中,就我观察
的结论是,将版主的部分缺失扩大,甚至以偏盖全彻底加以否定,还用到了政
治上常见的「扣帽子」手法,我个人认为不适当,应该少用一些情绪性的言词
为是。
: 第二点:
: 小弟认为,版主m 文并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为了要替版友服务,整理
: 方便所做的标示行为。版友提建议,版主可以不采。不过,若是可
: 以作说明或与版友交相辩论,促进讨论风气更好。但显然在这里我没有看
: 到这样的正面作法。非常遗憾。
这一点中的前半段我很认同,替版友服务是版主的职志和责任,版主除了整理
外还有编文摘,虽然部分无内容,但仔细想想,该版才成立半年
多,适合该精华分类的文章是不是阙如,所以版主才未收录。而且publish版
并不是和其他大版一样每天文章数百以上,我认为这样的讨论风气已经算不错
了。
: 第三点:
: 如果我的「推文给人感觉略带挑衅的意味」,
: 那麽版主的回文及推文有没有挑衅?说版友不是正常人,是不是人身攻击?
: 在推文里头质疑版友主m 文标准,这会被认定是「闹版」,必须要「水桶
: 至板主想放出来为止」的话,那麽对版友人身攻击的版主呢?
: 又应该如何处理?
: 没有版规,
: 也不对质疑说明,
: 抹黑版友是「来闹的」,
: 然後再辱骂版友不是正常人,
: 接着永久水桶。
: 拿着版主的「权柄」,把所有的工具及手段全部「连发」,这样有没有符
: 合比例原则?只因为一时情绪无法控制,就可以拿着版主的权柄乱挥?
: 如果眼睛只看到别人在「闹版」,却对於自己情绪文连发的行为选择性失
: 明的话,这样是不是一个称职的版主?
: 尤其,这个版是一个需要讨论与交流资讯的版。这个版,也不是一般聊聊
: 天说说心情的版面。没有专业,没有热情,只想着要坐在版主位置上摆出
: 版主的「威仪」,挥舞着他的「权杖」的话,恐怕不是很适合。
以上的质疑我觉得部分实在太过情绪性了,我就不讨论,其实没有版规的情况下
当然是依站规行事,版主不一定要定版规,但不定版规的话,版友几乎没有人知
道站规吧,所以版规是方便版友的规定,但版规没规定的不代表站规允许,所以
违反站规的情况下版主可以依其主观判断加以惩罚,所以原po被水桶是有法可具
的,只是版主没有照规定办理而已。
: 第四点:
: 虽然版主制订了所谓的「版规」,但是其实内容还是非常空洞。随时要再
: 来搞一次「水桶至板主想放出来为止」也不是不行。所以,我不得不在版
: 上提出质疑。请大版主说清楚,什麽叫闹版。
: 还有,如果我说,「要跟你这位大板主理性交谈可以,但是你得要先必须
: 是个正常人」,这样是不是不算人身攻击,不算闹版呢?
: 以上四点质疑,请版主理性地回应。如果能够拿出专业来交相辩论那是最
: 好。如果又要胡乱挥舞版主的权柄,那麽只能说真的遗憾。
: (附注:我应该还算是属於一般人所说的「正常人」,虽然我很反对别人
: 情绪化处理事情。但我也做好了又要被「水桶至板主想放出来为
: 止」的准备)
其实你对版规有意见可以提出,像是水桶期限,或者其他条文,不过「闹版」
这件事其实蛮笼统而且难以界定,或许只能依照版主的主观认定,现在已经有
两位版主了,那是不是在认定为「闹版」时需要两位版主皆认可,才公告「闹
版」水桶呢?请版主们考虑一下我的意见是否可行,谢谢。
最後,我认为两位当事人都只看到对方的错,而忽略掉本身该注意的问题,
希望两位私下就对方质疑的观点加以回应,这样可以避免第三人无端卷入是
非,也可以避免看板的混乱,希望版主展现版主的气度主动私下开启对谈,
我不希望publish版就因为这样一件事,失去了热情的版主或认真的版友,
期待两人能够为publish版双赢而努力,小的在此不胜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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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9.250
※ 编辑: spores 来自: 140.112.59.250 (04/09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