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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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请问有关写手方面的问题
时间Wed Mar 22 17:26:15 2006
想请教各位前辈:
日前朋友C接了H单位承包的旅游资料撰写。
可是手册出後被手册中报导的P机构纠正,
某些游乐设施已不存在。
关於正确性他们要求该H单位
进行手册的回收、修改及补发特刊的动作。
流程到这边都还没有问题。
问题是,C的稿费他们因为这样的缘故不打算支付,
请问这样的状况合理吗?
我们可不可以采取什麽方法、
或有何依据可以请该出版社支付应需支付的稿费。
关於承接的情况我再叙述的清楚一些。
案子是另一个朋友Y介绍来的,
作业的时间很短,大概只有一个礼拜,
C是根据从前去过香港两周的印象
以及网路上、书上找到的资料撰写而成。
现在该出版社不愿支付稿费,
这样的责任都该在写手身上吗?
出版社的编辑或是再上层皆无相关责任?
又,是否可要求收回稿子不授权该出版社使用?
但C并没有被要求,也没有时间要求依正式的流程签订合约书或其他。
这样说来写手是不是一点保障都没有呢?
听到真的很气人,
很想H的公司名称公布出来让他们永远也找不到人,
或是报给贰周刊.西森...
让可怕的新闻媒体和舆论的力量来说个公道
(虽然不一定有公道-_-#)。
不好意思这麽长一篇,
也烦请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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