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wangx (知道%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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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我想要请教有关校稿方面的问题~
时间Mon Mar 20 12:07:02 2006
※ 引述《TonyDog (汤尼狗:团结真有力!)》之铭言:
同样做一些删节,请见谅。
: : 请教:如果不管前後关系,只看词性,
: : 那麽,究竟要怎麽去分辨我上次提的这两个对比呢?
: : 他写得很好 vs 他写的书很好看
: : 这本书贵得吓人 vs 我买不起太贵的书
: 「得」一般是用在动词之後的虚字,用来修饰动词的程度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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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是副词用来修饰形容词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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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则是用来修饰名词或形容词。
: 「他『写得』很好」,因为写是动词,後接修饰语「很好」,
: 自然接「得」。「『他写的』书很好看」,重点并非在「写」这
: 个动词上,句意是在强调「他写的」书好看。在此成为一种限定
: 形容词,形容词修饰名词,中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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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贵得吓人』」,跟「这部片红得发紫」一样,「吓
: 人」与「发紫」都是用来修饰形容词「贵」与「红」,所以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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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得」。「我买不起『太贵的』书」,「太贵的」是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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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饰名词,亦与中文文法规则相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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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草草。
我觉得我们的分析方法其实一样,
唯一的差异是,我避开词性不谈。
这不是因为我不注重文法,
(我大学念中文系,研究所做闽南语研究,现在作编辑,
就算我想不理会文法,我的职业病也不会放过我的)
只是,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的确不需要牵扯到词性,
用修饰的方向来看,就可以处理。
在文法研究上,本来就是要排除掉不影响分析的要素,
才能够处理比较好。
例外的特别处理,也是必要的。
很高兴一起讨论,
放心,绝对对事不对人。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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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3.143.202
1F:推 bnmce:也是中文系的加一:) 03/20 12:27
2F:推 TonyDog:在文法之外另创新「原则」,是不是更容易搞混? 03/20 12:59
3F:→ TonyDog:尤其是「原则」之外还有不少例外的时候。 03/20 13:00
4F:→ TonyDog: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狭窄看法。很高兴与您交流。 03/20 13:01
5F:→ TonyDog:总之在一般的中文文法之外又创新「原则」,我是持消极意见 03/20 13:02
6F:→ TonyDog:因为似乎有本末倒置的感觉。正本没搞清楚的话,似难创新。 03/20 13:03
7F:→ TonyDog:也因此我主张回归一般文法去理解。否则,我举的例子,是不 03/20 13:05
8F:→ TonyDog:是每一种状况下又都要创另一些「原则」来说明? 03/20 13:06
9F:→ TonyDog:一大堆新原则,又有一堆例外。那麽不懂的人会更不懂。 03/20 13:06
10F:→ TonyDog:如果他原本就没搞懂词性的修饰,那麽您的新原则并没有办法 03/20 13:07
11F:→ TonyDog:让本来就觉得混淆的人一见明白其「前後」谁修饰谁。 03/20 13:08
12F:→ TonyDog:再加上又有「例外」,那麽不懂的人更不懂。已懂的人也不需 03/20 13:08
13F:→ TonyDog:要这一套新「原则」他还是懂。不是吗? 03/20 13:09
14F:→ TonyDog:对学理上的讨论,我的态度比较严厉一点。是因为希望能发挥 03/20 13:10
15F:→ TonyDog:一点厘清的作用。尤其看到本版第六十篇的作者,尽管提出正 03/20 13:11
16F:→ TonyDog:确的文法说明,但是该文却没有被版主m起来。而您自创新原 03/20 13:13
17F:→ TonyDog:则,版主在这个原则未经国学家们讨论过前就m,感到不解。 03/20 13:13
18F:→ TonyDog:因此希望发出一点反对的声音,希望国语文的使用与理解可以 03/20 13:14
19F:→ TonyDog:回归到正确的文法上面去。不要有太多奇怪的原则又被创出来 03/20 13:15
20F:→ TonyDog:尤其在普遍国语文程度不佳的今日。 最後感谢您的回应。 03/20 13:17
21F:推 rehtra:国学家们? 03/20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