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lireal (瑞克梅添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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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这样还叫编辑吗
时间Thu Mar 2 10:31:56 2006
※ 引述《mofan (mofan)》之铭言:
: 如果有人只是给你一个标题,例如 台北吃喝玩乐
: 然後要你写全部内容,包括画插图、排版
: 然後那个人最後只负责修改内容中的一些文字
: 再跟你说他希望加哪些东西
: 结果....最後作者是挂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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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上当然是不能这样的
着作权虽然声明挂在出版社名下
原则上还是原着作人所有
(不过不能拿去自己作其他牟利用途就是了)
创作或撰写 一般是要挂上作者或特约名字的
这也是代表 作者对着作或创作内容负责
: 这样合理吗
: 编辑的工作有包括要创作吗????
一般编辑是不含创作的
如果有包括创作 编辑就是兼任作家 这情况倒是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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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228.144.98
1F:推 thurston:杂志社有采访编辑,就是连写连编 03/02 10:48
2F:推 dalireal:Ya 还有采编 一时忘了 :D 03/02 11:30
3F:→ tina0627:没错 我之前就是杂志社编辑 就是采编合一 要看你是走哪类 03/04 00:43
4F:推 mingwangx:请问懂法律的前辈:创作人格权可以签合约转让吗? 03/18 11:18
5F:推 thurston:不用签合约就可以转让,一些政治人物〔写〕的书,其实都 03/18 16:07
6F:→ thurston:是他人代笔。 03/18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