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ymandy (文字失效 瞬间)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请益] 依任用法22条於限转期间调任,年资及限
时间Wed Oct 22 11:30:23 2025
请问:
1、依据任用法第22条第2项,於限制转调期间调任不同主管机关所属,是不是不同於非限转
期间的商调,其年资是否中断?限转的期间是否重新起算而无法接续?
2、如果是在限制转调期间,用考试考回子女实际居住地区(非同主管机关),是直接年资中
断且重新计算限转?还是可适用任用法第22条第2项,而有差异(ex年资可接续或是限转不用
重新计算之类)?
3、综上,如果任用法第22条第2项的情形会造成年资中断和限转重新计算,那是不是和限转
期间用考试分发回家乡的效果一样,只是多了一个考试之外回家乡的方式?
以上,先谢谢大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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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io000 : 限制转调期间好像会中断年资 10/22 11:38
3F:→ bymandy : 谢谢回复,年资不中断厘清了,那限制转调的时间是 10/23 13:26
4F:→ bymandy : 不是重新计算呢? 10/23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