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ler (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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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警界妈宝」1年请假172天不爽变新闻主角
时间Tue Aug 26 22:17:04 2025
「警界妈宝」1年请假172天不爽变新闻主角 告主管求偿败诉确定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叶姓男子原本是员警,却因为在新北市服务时,制作512张识别证频频出包,找来爸妈帮
忙工作,被贴上「警界妈宝」标签。叶男又考上公务职,到台中太平区公所服务,却自称
因车祸请了172天假,事情被媒体揭露,叶男不爽主管受访证实此事,愤而提告求偿30万
,但一审败诉,二审近日又遭驳回,案件不得上诉,全案已确定。
《ETtoday新闻云》曾报导「警界妈宝10年後再惹议! 转战公所1年请假百日...还狂叫
14次救护车」,叶男因为种种争议闹上新闻,到太平区公所服务,却又长期请假、态度不
佳,考绩被打丙。叶男不满自己变成新闻主角,又因主管梅姓主任对外受访证实此事,提
告民事求偿。
叶男主张,自己是太平区公所秘书室课员,在2022年4月4日发生车祸,受到伤势影响,开
始依法请假到同年9月22日,秘书室梅姓主任却就记者探询之伤病、请假纪录、考绩处分
等资料,向媒体证实,导致媒体以爆料耸动方式贬损人格,又於原审审理期间,把报导供
法官、书记官阅览,再次侵害人格权。
叶男说,公务员就个资事项应制式回应「有关媒体询问部分属个人隐私,不予回应」,梅
姓主任於自己车祸後,不断以各种手段,如不合理事项分配、不当言语侵害人格权,又公
布个资供媒体作为消遣。
叶男认为,梅姓主任看到新闻报导「警界妈宝复出公所」等语为标题,对外发言时未注意
个资法界线,侵害人格权,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且梅姓主任又卸责给区长,并让下属於
上班时间受访,称自己是「米虫」,以言词羞辱自己。
叶男指出,该报导虽未揭露自己全名,但有姓氏、前职业以及现职业,更有许多针对外表
可着墨处,搜寻姓名即可连结到报导,使自己请假、考绩纪录均遭报导外泄,可确认就是
公所内部泄漏。梅姓主任虽自称是看到报导後才受访,但受访时间是报导发布前,明显所
言不实。叶男认为梅姓主任导致自己名誉受损,请求给付30万元赔偿。
梅姓主任抗辩,回应媒体内容均为事实陈述,并对外说明叶男上诉救济情况。叶男年终考
绩为丙是客观事实,况且考绩程序已经终结,并无侵害人格权。至於媒体如何报导,并非
自己能影响,与叶男所说无因果关系。
梅姓主任强调,接受采访时,主观上并无恶意侵害叶男意思,且就回应媒体之内容,均是
客观事实,并无任何揣测或是故意,且叶男称违反个资法部分,已经获不起诉,更经高检
署驳回再议。
台中地院认为,难认定梅姓主任有直接或间接泄露个资,对媒体受访内容,仅是客观回覆
,且叶男是公务员,是否出勤异常贻误公务,也非单纯私领域,与公共利益有密切关系,
梅姓主任是对可受公评之事适当评论。
地院说,梅姓主任所言,均为事实陈述,又依其职务查证为真实,应属有据。叶男主张梅
姓主任於报导内容侵害名誉权、人格权,但该报导并无羞辱字眼,且新闻下标也并非梅姓
主任所为。
法院认为,叶男并未提出梅姓主任有泄漏个资佐证,仅用媒体报导或报导时间主观臆测,
一审判叶男败诉,二审驳回,不得再上诉,全案确定。
原文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826/3022045.htm#ettoday
妈宝,出来喝奶了!
听说改名了,不叫叶冠良了。
爸妈不知道怎麽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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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jongson : 现在好像在东区公所,办啥业务啊? 08/26 22:45
2F:推 RX78NT1 : 某菊? 08/27 00:26
3F:推 leoth : 东区公所的同事们要惨了,苦哈哈 08/27 07:26
4F:推 leoth : 不过这样也能调动成功?真的很奇葩 08/27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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