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emegu (一步一脚印)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请益] 招标规范与企划书不一致时之验收
时间Sun Dec 29 22:15:47 2024
※ 引述《bota (llll)》之铭言:
: : → aremegu: 需求单位认为契约书2.符合招标文件即可 12/29 12:54
: : → aremegu: 但采购单位认为要以企划书规定为主 12/29 12:55
: 大部分的机关会把服务建议书装订进去契约
: 我觉得这是大部分机关, 一开始乱做, 一代沿一代,
: 後面的人想要把它拿掉, 就拿不掉了(契约内不放服务建议书)
: 放了就是会有这种坏处, 很容易前後不一致
: 当然定型稿已经有写前後不一致的处理顺序, 所以不是没办法解决,
: 但整份契约搞得很乱, 看了就想笑
: ps: 要放也是放, 厂商後续的执行计画书,.... 但我还是觉得全部都不放
: 才是好的, 回归当初的招标规范(有些单位叫需求说明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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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这件:
: 采购单位是对的, 主要是在但书,...
契约明订2.招标文件之内容优於投标文件之内容。
但投标文件之内容经机关审定优於招标文件之内容者,不在此限。
采购单位怎麽是对的?
: 如果你没审过没同意, 为什麽会放进契约? 既然放进契约,
机关评审是评审出符合需要厂商,找出优先议价的厂商,
而非审定投标文件之企划书(服务建议书)优於招标规范
: 当然适用但书
我认为适用但书的情况是另外签准企划书中优於招标规范的地方
那部分才适用但书
: ps: 当然应要凹说, 虽然放契约书, 但那只是参考文件也是可以,
: 硬要厂商拿 100过来,... 厂商去诉讼: 这就列争点而已 (机关有一定机率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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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a08175: 我也同意你说的,机关评审是评审出优先议价厂商,是各厂 12/30 16:06
2F:→ aa08175: 商间的比较。审定服务建议书是否优於招标文件这件事,要 12/30 16:06
3F:→ aa08175: 分开来看 12/30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