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ki (神奇老爹)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请益] 纸本公文扫描成电子档之效力
时间Mon Feb 26 18:02:20 2024
最近遇到一个状况,向各位请教一下
团体由我代表,定期会向市府单位申请场地使用,
然後市府核准後会寄发纸本公文给我。
为了避免活动当天,申请者我没有到场以及使用上方便,
所以我都会将纸本公文扫描成彩色电子档放在团体群组,
活动当日则出示扫描电子档给场地管理人员查核。
而过往在不同场地遇到的场地管理人员,都有接受我们所出示的公文扫描电子档。
但近日遇到场地的管理人员坚持要求我们出具公文之纸本正本,坚不接受扫描电子档,
并且说:公文上都有写需出示纸本正本。
但公文上仅有记载「请於活动当日携带本文进场。」
故想向各位请教:
(1)「本文」的定义/意思,等同於「纸本正本」吗?
(2) 将公文纸本正本扫描成电子档後,该电子档不具有同等效力吗?
先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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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leepdog56: 这哪个老害机关? 02/26 18:35
2F:推 xvmon123: 不能说他错 可是实务上看到的是不是正本根本没差 出了 02/26 18:35
3F:→ xvmon123: 问题真的要用 也是会用文号去调档 02/26 18:35
4F:→ xvmon123: 而且就算你拿纸本 他也可以怀疑你有没有伪造 02/26 18:36
5F:→ xvmon123: 要刁难的话啦 02/26 18:36
这倒是真的QQ
6F:推 Rohmer: 当公务员当到傻了 02/26 19:38
抱歉,我文内没有写清楚,场馆应该是委外人员管理的,不是公务员。
7F:嘘 yyc2008: 你今天去一个有门禁的公家机关,大门警卫要看你的识别证 02/26 19:58
8F:→ yyc2008: 识别证是公发的,最好是你可以拿出彩色影印要求他让你过 02/26 19:59
9F:→ yyc2008: 之前其他场地管理人员给你方便,不要当随便。今天这个按 02/26 20:00
10F:→ yyc2008: 照规矩的管理人员,是值得赞许的,没有挑剔他的理由 02/26 20:00
但最有趣的就是,在两个月前,同一个场地、同一个管理人员,
当时,他是给过OK的,而且也没说未来要我们带纸本。
所以现在变成我不知道标准到底是什麽,所以才来请益。
11F:→ nolag: 如果你们有申请电子文的话,他下次寄电子文给你,到时怎办 02/26 21:16
12F:→ nolag: 我觉得没必要到这个程度 02/26 21:16
13F:推 majongson: 你们纸本公文不用签办归档? 02/26 21:34
14F:推 Redchain: 望文生义不能说管理人员错,但会跟你杠这个的单位基本上 02/26 21:39
15F:→ Redchain: 也是一堆虾机八毛没带脑子在过日子的人,换成盖一颗与正 02/26 21:39
16F:→ Redchain: 本相符的影本公文呢,电子文影印出来每份都像是正本的呢 02/26 21:39
17F:→ Redchain: ,这些没脑的人就变成「我不管你去找主办单位」那付死人 02/26 21:39
18F:→ Redchain: 样 02/26 21:39
19F:→ autoexecbat: 先不考虑合不合理 归档的话可以写正本抽办俟活动结束 02/26 21:52
20F:→ autoexecbat: 并案归档 公部门真的很无聊 02/26 21:52
21F:推 kevin1208: 可以不用理他了吧?? 02/26 23:20
22F:→ kevin1208: 借标题问一下,如果纸本公文扫描成电子签办,原本的纸本 02/26 23:21
23F:→ kevin1208: 可以不用理他了吧?? 02/26 23:21
24F:→ tony330857: 纸本一样挂号归档,扫描後一样当附件归档 02/26 23:50
25F:→ EEERRIICC: 刁难而已 影本该与正本相符 还是可以刁 02/27 09:03
26F:→ EEERRIICC: 反正文字要解释多严 自保要做到多极限 都是看个人 02/27 09:04
27F:→ EEERRIICC: 这种人被长官问 基本也会讲「出事的话谁负责?」 02/27 09:05
28F:→ EEERRIICC: 害整个公务群体被笑一板一眼 02/27 09:05
29F:→ segio: 我认为可以和承办沟通.加一句影本亦可就行.大家依法办事.. 02/27 09:55
谢谢建议!
其实我也觉得依法行事没问题,如果有载明我一定会携带,
但是因为公文上就是没这样写,所以我才纳闷是不是我对「本文」这两字的理解错误QQ
30F:→ SBSB: 电子档当然只有影本效力 02/27 10:03
31F:→ SBSB: 没特别讲要正本依习惯是正影本都可以 02/27 10:05
32F:→ SBSB: 基本上不是场馆记错就是他脑子有问题 02/27 10:08
33F:→ SBSB: 举识别证那位是真的没有现实常识,那是门禁谢谢 02/27 10:09
34F:→ SBSB: 顺便说那个应该是电子公文,只是纸本函 02/27 10:12
35F:→ SBSB: 电子函是公司或机关才会收到 02/27 10:14
谢谢说明!
36F:推 XYZM7030: 真的是当公务员当傻了 02/27 10:16
37F:→ SBSB: 场馆高机率不是公务员就是了w 02/27 10:18
没错,是委外管理的,不是公务员@@
38F:嘘 yyc2008: 是门禁,有不同吗?没常识的某S不必自曝其短 02/27 11:22
39F:→ yyc2008: 还依习惯哩,公务员不依法行事,难道依习惯行事?这就是 02/27 11:24
40F:→ yyc2008: 你的常识喔?笑死 02/27 11:24
41F:→ SBSB: 连门禁跟场管都分不清楚的人还真的没什麽好沟通的 02/27 12:26
42F:→ SBSB: 条文有解释上的疑义,以社会通念或习惯判断 02/27 12:29
43F:→ SBSB: 顺便说我好奇你是哪一个单位什麽职阶,法律常识跟一般公务 02/27 12:30
44F:→ SBSB: 员差这麽多 02/27 12:30
※ 编辑: Shanki (220.132.13.232 台湾), 02/27/2024 13:21:44
45F:推 hank7218: 盖个与正本相符给他 02/27 13:39
46F:→ hank7218: 不然之後都发副本给场地管理人员 02/27 13:40
47F:推 yuan1205: 纸本正本跟扫描档 就是有差异 但只是借场地而已也不需要 02/27 20:08
48F:→ yuan1205: 这麽官僚 他们内部一定有登记资料 02/27 20:08
49F:推 POSDCORB: 携带正本的目的,通常是开会通知,怕有人混进开会会场 02/27 20:58
50F:→ POSDCORB: 以你的情况,除非是怕有人冒用主办单位的名义去做什麽 02/27 20:59
51F:→ POSDCORB: 例如放置爆裂物…但机关真的是考虑到这个?我无从推断 02/27 21:01
52F:→ POSDCORB: 如果真的造成使用不便,倒是可以去沟通看看 02/27 21:02
53F:→ ghostbomb: 场地想必不是只有一个单位使用 而做法改变了事出必有因 02/28 01:52
54F:→ ghostbomb: 扫描放上群组供大家使用 也不是没发生过民团分家闹双包 02/28 01:54
55F:→ ghostbomb: 与其在这里猜测 不如拿出公文 打给承办人询问释疑 02/28 01:56
56F:→ yhgyhg: 换个例,假设今天这状况是没带本文的政府高官或立委,这 02/28 21:14
57F:→ yhgyhg: 个结果会变怎样? 场馆员坚持原则? 还是立委骂机关迂腐? 02/28 21:15
58F:→ yhgyhg: 还是立委耍特权? 又或台湾人都食古不化? 02/28 21:16
59F:→ yhgyhg: 台湾虽是很民主,但在社会进步上在亚洲真的输很多 02/28 21:18
60F:推 qmaper: 又不是啥重要的业务 看管个场地还能当到僵化 真厉害 02/29 13:44
61F:→ SBSB: 上面有个刁民直接说了阿,场管要比照门禁,不是正本不可以 02/29 16:37
62F:→ SBSB: 用,不然就是违法渎职 02/29 16:37
63F:→ enjoythegame: 找承办人,不要找管理员 02/29 17:22
64F:推 abcrr123: 我觉得你去找核准的承办乔一下不就好了,委外管理的他 02/29 17:28
65F:→ abcrr123: 也是听命行事,你找他说有没有效也各说各话阿 02/29 17:28
66F:推 octopuso1c: 不能说他错,这建议找背後的承办疏通一下,底下的人 03/01 10:24
67F:→ octopuso1c: 员以後应该就会放行了 03/01 10:24
68F:推 ping071011: 我之前去某部会开会,开会通知单用电子档放在手机也 03/02 23:51
69F:→ ping071011: 是过啊… 03/02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