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o4022 (eno)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公告] 公职板板规 (2022.5.2版本修)
时间Wed Oct 25 07:07:14 2023
一、总则章
(一)本板讨论范围系为中华民国政府部门国家
政策、公务措施及相关公共议题,例外允
许讨论外国政府部门相关,盼能学习他国
长处。
(二)本板讨论核心系为现职公务人员生涯工作
待遇、经验交流及情报交换。无关本板讨
论内容的文章初犯删文警告,再犯禁言10
日,累犯则前一次禁言日数+5日。
注 1:军人、教师、劳工(含国营)之新
或政策法规讨论,内容显与公务员无关者
,请至其他相关看板张贴讨论。约聘雇则
视个别情况由板主认定。
注 2:国家考试部分,除考试合格後徵询
分发相关事宜外,其他问题请去国考板洽
询。
注 3:民众去政府机关办理业务有任何问
题或不满,请去该机关陈情申诉。
二、发文本章
(一)文章发表时虽不违反板规,但修改编辑後
违反板规依各该规定处理。
(二)
1.发文请善用标题分类,经提醒未附则删除
2.除新闻标题外,禁止以政党、政治人物作为发文标题,违
者禁言20日。
(三)
1.转录文章至本板及转录本板文章须事前经
他人同意,违者禁言15日,再犯禁言日数
依前次禁言日数加5日。
注1:文章不限於PTT其他看板文章,包含其他社交
平台公开讯息(例如脸书、推特或脆等)。
注2:若张贴内容有其它人之推文、留言,亦需取得其同意。
注3:张贴之内容有违反本板规定之情形,由转贴者接受处分。
2.新闻性文章不得转录;张贴新闻性文章须
贴完整标题内文、记者署名及连结;一周
至多张贴三篇新闻;距离新闻发表日期超
过14日者不得以[新闻]为分类张贴。
以上每细项违反时各禁言 5日;再犯本条
则禁言日数加倍。
3.新闻性文章请检附20字以上心得,违者禁
言20日。
(四)
1.提问性质的文章,除无人回应外,勿任意
将内推文做编修,违者禁言45日。
2.非提问性质的文章,除无人回应外,勿任
意将内推文做编修,违者禁言25日。
因故有需要编修文章,寄信请板主处理,
板主得视个案做准驳。
(五)本条删除。
(六)
1.公务上之事求人、选务、学习课程,原则
不需板主同意。
2.其他与板旨相关之联谊、读书会、群组活
动等需板主同意,违者删文。
三、禁浮滥章
(一)禁止发表一行文、文章字数未满20字、空
白文、注音文及无法判读之符号,如连发
二篇或删除再发则禁言15日。
(二)
1.本条删除。
2.本条删除。
(三)禁止滥用推文功能,在同篇文章下有以下情形者视为违规:
1.连续推文超过10行。
2.疑似滥用推文功能,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行为,且需反覆为之:
a.无意义的挑衅:发表纯粹为了激怒对方而非表达观点的言论
(例如:「急了?」、「破防了?」、「就这?」)。
b.洗版式反覆:在对方已回应後,仍不断重复相同的攻击性语句,
拒绝接收资讯。
违规禁言7日,本条累犯则以前一次禁言日数+1日加重处罚之。
四、保良风章
(一)
1.本条删除。
2.针对使用者(特定或不特定)戏谑、挑衅、
攻击、谩骂、骚扰等禁言 5日,但初犯情
况轻微得记警告(警告後再犯则禁言 5日)
。累犯则前一次禁言日数加倍。
3.本条删除。
凡两人相互争论无法厘清责任归属或对不
特定族群使用负面词汇亦适用之
情况轻微以推文三四则以下为限,发文必
禁言。
(二)本板开放公务人员工会连署宣传,需遵守
相关法规,本板与公务人员工会无直接关
连。
(三)本条删除。
(四)
1.不得宣传自己的投票意向,违者初犯禁言
10日,再犯则加倍前一次禁言日数。
*投票意向包含[投给谁]或[不投给谁]。
*需明确提到投票才算,仅只是讲支持或
不支持不会违反本规定。
2.发、回、推文禁止对个人(含政治人物)、
团体(含政党及支持群众)使用不雅的称呼
或者有贴标签的行为。
违者禁言 3日,再犯则加倍前一次禁言日
数。
3.分类使用[新闻]之文章,在回、推文时有
造谣、离题或带风向者,违者初犯禁言10
日,再犯则加倍前一次禁言日数。
*讲论新闻中未提及的人物或团体,得视
为离题。
*讲论新闻中提及的人物或团体的轶闻事
蹟,得视为带风向。
(五)
分类使用[讨论]、[请益]的文章,在回、
推文时禁止发表"欲使原文内容无效化"的
言论。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行为:
a.简化或忽视发文者诉求:如「不爽不要
做啊」、「反正oo就该xx啦」等。
b.轻视或否定:如「这有什麽好抱怨的」
、「笑死,这也在问?」等。
c.转移责任或责怪:如「这都是你自己的
问题」、「难道ooo不用负责吗?」。
d.离题,突然开始讲一些与文章或推文讨
论无强相关的事情。
违者初犯删文警告,再犯禁言 3日,後续再
犯则加倍前一次禁言日数
相关公告:
文章代码(AID):
#1fj9R-ew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ublicServan/M.1773442814.A.A3A.html
五、禁广告章
(一)与板旨无关或低度相关之广告宣传,但基於
公益或学术调查或公务上需要得板主允许则
不在此限。违者推文禁言30日,发文禁言60
日。
发文者应提供可供查证之机关单位名称、研
究者真实姓名及联络电话。
禁止要求受访者留下个资。如欲办理抽奖增
加受访意愿,可要求填写 PTT帐号,事後以
回文或私信方式告知中奖及後续联系事宜。
六、保个资章
(一)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
、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公开
之个人资料,初犯禁言30日,再犯则禁言
日数以前次禁言日数加倍计算。
即使被公布者的上述个资能在网路搜寻得
到,即便是当事人自己在网路公开发布,
只要未经当事人同意,发布於本板都属违
规。
个资之真实性由检举人举证。
是否取得同意由被检举人举证。
如未举证,板主会私信限期举证,逾期未
举证者视为无证据。
(二)板友讨论时勿公开参与讨论者在其他看板
的文章;即便内容无涉个资,但未经当事
人同意都是禁止提供文章连结或代码、提
供文章截图或复制文章文字等情形。
初犯警告,再犯禁言15日,再犯则禁言日
数以前次禁言日数加倍计算。
(三)未经当事人同意,禁止在本板公布与他人
间之水球或信件内容。初犯20日,再犯则
禁言日数以前次禁言日数加倍计算。
七、禁交易章
(一)
1.徵求物品,系为借用性质,违者删文。
2.交易、交易之要约、包含转让团购等方式
,禁言30日。
(团报公务所需的课程不在此限)
3.未经同意要求板友行无义务之事,如募捐
赠借物品、金钱及其他志愿性服务等,禁
言40日。
(二)分享、散布或重制版权物,请遵守着作权
有关法令,违者退文并禁言一年。
八、罚则章
(一)禁言或退文处分应公告(得置底公告)。
除受禁言或退文处分外,违规之文章或推
文得於备份後删除。
(二)本条删除。
(三)引战条款:文章不以推嘘文为依据,引起
众怒之谓,由板主主观判断,违者退文并
禁言 120日。无文可退者,改禁言日数加
倍。再犯本条者,前次禁言日数加倍。
(四)本条删除。
(五)具有相当之理由,视情节之轻重,可免予
处罚、减轻或加重其处罚
1.违规成立後,其它经认定为多重帐号之
其它帐号,一并给予相同禁言日数。
(六)板规有累犯条款者(再犯比前次违规加重处罚),认定标准如下:
1.同篇文章同一日之推文违反相同规定,视为违规一次。
2.同篇文章不同日之推文违反相同规定,视为违规多次。
3.不同文章之推文违反相同规定,视为违反多次。
4.发文、回文违反相同规定,视为违反多次。
5.若发、回文後编辑文章,在回应推文时违反相同规定,视为违规多次。
6.若多次违反相同规定但为初犯,不适用本条1~5款规定,改依板规八(五)加重处分。
九、备注章
(一)板主保有板规之解释权,如有未竟事项,
依PTT站规、中华民国法律为主。
(二)板主执行板务,如有违反执行板务规则之
事由,本板使用者得至L_LifeJob(职场甘
苦谈组务板)申诉之。
(三)三十日前发生之违规不受理检举。
(ex.1/1的违规,自1/31起不受理检举)
(四)经任一组务板(小组长)、群组事务板(群组
长)或站务板(站长)认定为多重帐号成立且
该认定未被驳回,本板均承认该认定有效。
跟风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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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用板规三 (二) 2,板规四 (四) 3
依个案做形式及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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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6.127.6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ublicServan/M.1698188838.A.31F.html
※ 编辑: eno4022 (1.170.180.149 台湾), 08/11/2025 08:35:26
※ 编辑: eno4022 (1.170.130.106 台湾), 01/11/2026 07:50:28
※ 编辑: eno4022 (1.170.130.106 台湾), 01/12/2026 07:06:01
※ 编辑: eno4022 (36.235.114.243 台湾), 03/14/2026 07:02:11
※ 编辑: eno4022 (1.170.190.145 台湾), 04/11/2026 07: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