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layen (bella)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请益] 民众滥用移文规订
时间Mon Mar 27 17:41:20 2023
机关碰到民众
他应该要将公文寄给A (自己也知道B不是A)
可是却跑来B
要求我们B收下公文并办理移文给A
民众法规很懂的show了法条及呛出行政一体
搞得我们没有理由不收下他的公文
就我们立场感觉他就是在滥用移文规订(想省邮资
)
想请问大家碰到这种民众
有没有比较好的回应给他
请他自己去邮寄呢?
感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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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ahaha01: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2条,如果你是例外机关,可以 03/27 17:46
2F:→ wahaha01: 试试跟他讲法条,不过会凹你的通常是神经病,大概不会 03/27 17:46
3F:→ wahaha01: 理会你的解说。 03/27 17:46
4F:推 sleepcat612: 把他的案子拖到期限最後一天再移,这麽爱省钱就让他 03/27 17:47
5F:→ sleepcat612: 多花点时间。 03/27 17:47
6F:推 wahaha01: 如果他的文件有时效,出了问题还会回来卢,最好的方式 03/27 17:55
7F:→ wahaha01: 是不收。 03/27 17:55
8F:推 alin1028: 看有没有挂给承办人吧,如果没有挂文号,也没有机关签 03/27 17:59
9F:→ alin1028: 收证明,厕所旁边有垃圾桶XDDD 03/27 17:59
10F:推 luismars: 为人民服务,我帮该台端自持到A,反正不要挂在系统上 03/27 18:34
11F:→ bellayen: 1.是常来机关的神经病没错 2.A离我们B非常远跨了5个 03/27 18:46
12F:→ bellayen: 县市,所以没办法迳送。而且也怕这样他会习惯成自然。 03/27 18:47
13F:→ bellayen: 3.丢掉的话,我想那个民众应该不会放过我们的 03/27 18:48
14F:嘘 killerbbt: 红明显 你直接退给他然後说不爽你申诉 就这样 03/27 18:48
15F:→ killerbbt: 我上班遇到鲁小民众都这样 不爽你就去申诉 03/27 18:49
16F:→ bellayen: 请问楼上大有被申诉过吗?有的话请问後来怎麽处理呢?( 03/27 18:50
17F:→ bellayen: 此法好心动) 03/27 18:50
18F:推 samusu: 请问民众是搬哪一个法条出来? 03/27 19:05
19F:推 ghostdx: 直接帮他拿去或带去该机关挂文就好了吧XD 03/27 19:19
20F:→ alin1028: 既然没有挂文证明,就不能证明你们有收件阿。只是如果B 03/27 19:25
21F:→ alin1028: 没收到或资料不齐,也没有证据证明你们故意搞丢或抽件 03/27 19:25
22F:→ alin1028: 阿。不过还是建议法条看清楚比较好,保护自己比较重要 03/27 19:25
23F:→ alin1028: 好奇,机关名字错误不能拒收吗? 03/27 19:28
24F:→ vv956: 回S大,行程法第17条。看来是个认真的刁民^_^ 03/27 19:40
25F:→ julianscorpi: 要不要用不爽你申诉的招式,取决於你长官罩不罩你 03/27 19:44
26F:→ julianscorpi: 你应该自己心里会有底吧 没有的话明天上班去问一下 03/27 19:45
27F:→ ezmantalk: 好奇为什麽要让他变成行程17的情况,该条看起来比较像 03/27 20:00
28F:→ ezmantalk: 你收时无法马上确认管辖权,但你非常清楚该案非属贵管 03/27 20:00
29F:→ ezmantalk: ,根本不用留下来职权调查,直接请他找合适机关申请吧? 03/27 20:00
30F:推 za755029: 再受理最後一次 函转辖管机关,并函复告知鲷这是最後一 03/27 20:15
31F:→ za755029: 次帮忙函转,尔後请迳洽辖管机关,以後再来就用前开函当 03/27 20:15
32F:→ za755029: 依据拒绝受理 03/27 20:15
33F:→ bellayen: 楼上大,感谢,这个感觉很不错耶!! 03/27 20:31
34F:推 BlackCoal: 30楼大大这招厉害 03/27 20:53
35F:→ AHELF: 法务部法律字第0960019853号 (已回文) 03/27 20:58
36F:→ bellayen: 感谢楼上大 03/27 21:33
37F:推 mrgray: 留言好受用,感谢无私分享的大大们 03/27 21:43
38F:→ ezmantalk: 上面的函释我知道,不过它是写"多次",你还要先定义到 03/27 22:17
39F:→ ezmantalk: 底是几次,至少要二次上才能算"多次"吧? 但老实讲我一 03/27 22:17
40F:→ ezmantalk: 次都不想收,za大的处置不错,但这应该是你已经收下来 03/27 22:17
41F:→ ezmantalk: 了,也不得不收,一旦你收下来此例一开,就没完没了," 03/27 22:17
42F:→ ezmantalk: 多次"之後他就会跟你讲,上次可以为何现在不行?说上次 03/27 22:17
43F:→ ezmantalk: 公文有写,我觉得这样他还是会番啦 倒不如第一次想办法 03/27 22:17
44F:→ ezmantalk: 断他念想 03/27 22:17
45F:→ andachi: 这民众是不是喊我要打十个?应该很多单位遇过了 03/28 10:12
46F:嘘 fastfu: 订是不是打错字 03/29 14:27
47F:推 lolicone: 这个留言要收起来 超好用 03/29 17:10
48F:推 chouwang68: 直接拒收并说明他的情况不适用行政程序法第17条,而 03/30 08:08
49F:→ chouwang68: 且如果明知非属管辖而刻意不至该管辖机关申请,已经 03/30 08:08
50F:→ chouwang68: 近似於权利滥用的禁止范围。 03/30 08:08
51F:推 ratom0315: 你就收下公文後直接打回去说不干你们单位的事就好 03/31 23:56
52F:推 hwf0517: 请他直接拿去寄比较快,跟他说挂文进去你们要函转+邮寄, 04/13 17:39
53F:→ hwf0517: 既然一样都要邮寄为何还要多经过一个机关函转 04/13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