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nusleep (虫虫虫)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讨论] 商调不成可提复审、行政诉讼
时间Fri Feb 17 17:50:16 2023
※ 引述《bota (llll)》之铭言:
: 如果改成有商调请求权, 机关不得拒绝
: 一些很机掰的机关or主管会很惨喔
: 政治学上, 用脚投票的效应很快会出现
: 很快会垮台,...
: 以前考试院是占在机关业务稳定的立场,
: 申诉全输,...
: 以後考试院可能要换个脑袋,
: 如果一个机关或部门, 一年内走掉五成以上,
: 等於是变相对主管的考核, 那个主管可能要拔掉
: (牠们人事行政政策, 可能要有这个配套--- 不
: 适任,大家烙跑的主管, 该拔还是要拔 )
: ps: 如果是政治任命的机关, 可能要发文给上一级
: 要他检讨适任性 (怎麽会一年内跑光光)?
: ps: 结论: 我不知道邱大立委有没有在板上看,
: 如果有的话, 要努力推,... 某个方面来讲, 对吏治清明也有帮助
: 如果某个关, 一年内跑光光,
: 或特定族群(刚考上的, 菜的)跑光光,
: 可以合理怀疑, 机关有政风事件(不想一起收黑钱的, 全部都会跑)
应该要修法明文公务人员有商调请求权
原机关原则上只能同意
例外在人员缺额达某个百分比以上时,才得以「业务需要」而拒绝,
并且用「业务需要」拒绝商调时,该员当年度除受刑事或(法院)惩戒以外,考绩应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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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uchain: 准驳都算行政处份可以诉愿 在行政诉讼 02/17 18:21
2F:→ ntnusleep: 就算程序上可以救济,问题是胜诉的实质要件? 02/17 18:23
3F:→ ntnusleep: 如果认为原机关有权一律以「业务需要」拒绝 02/17 18:24
4F:→ ntnusleep: 那救济的结果可能没有实效 02/17 18:25
5F:推 railman: 只能靠摆烂救自己了? 02/17 19:11
6F:→ lwmyueh: 不是不放,半年一年後放 02/17 19:42
7F:推 cle031: 推 02/17 19:58
8F:→ giobling: 建议把精力花在比较实际的手段 02/17 21:26
9F:推 webberpopo: 之前要调 学校不放人 找人打通电话给校长 马上ok 明 02/17 23:17
10F:→ webberpopo: 明马上外补也一堆人要来 卡我干嘛 02/17 23:17
11F:推 mnmnmmnn: 拒绝商调者,立即晋本俸一级,已达年功俸者,晋年功俸一 02/17 23:32
12F:→ mnmnmmnn: 级 02/17 23:32
13F:→ ntnusleep: 这个提案有创意,只是荐七被拒绝个十次不就到顶了... 02/18 00:01
14F:推 ccusup: 不给商调意味长官没你不行,给甲应该的 02/18 02:59
15F:推 cbj1992a: 到顶就比照考绩,给予一个月薪资补偿XD 02/18 06:08
16F:推 epoch1001: 今年就遇到想商调的同仁,被长官压到9个月後才放…… 02/18 07:35
17F:推 s90011: 去期待别人拯救自己不切实际 要商调有方法的 02/18 08:49
18F:→ s90011: 你就让原单位觉得你很难用他就会放你走了 02/18 08:50
19F:推 iverson414: 某部经常性卡商调陞一年半年,没不准 02/18 10:06
若增订公务人员有商调请求权,要搭配调任日期订於一定期间以内(例如一个月内),因为
1参考现行法辞职,原则不得拒绝,若30日内未准驳,视为准辞。(保障法12-1)
原则上一个月够原机关安排业务交接。
2考量开缺用人机关需求,若要等个半年一年,不符效益。
※ 编辑: ntnusleep (101.137.223.110 台湾), 02/19/2023 17: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