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enchong (Ho)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建议] 公平的考绩法代替案--3%丙和5%优,要订出官等比例
时间Tue Mar 23 13:24:33 2010
简任1%丙,荐任1%丙,委任1%丙,加总=3%,这才合乎常态分布原则吧?
简任1.7%优,荐任1.7%优,委任1.7%优,加总=5%优,
这才合乎常态分布原则吧?
关中和张哲琛以改革派自命,强调会依官等大小,定同样的比例,
为何只敢订甲等的比例,不敢碰优,丙等的比例呢?
人事裁量权掌握在高职等的人手中,现在的考绩分布图,就是依照官位大小了,
官大-官小
甲--乙
考绩法的〔改革〕,预见未来的考绩分布图为:
官最大-官大-官普通-官小
优---甲---乙--丙
这改革只是让肥猫更肥,瘦狗饿死
过去考绩法效能不彰,考评不公,也确有公务员不适任但无法退场,
但之所以无法解雇不适任公职者,并非因为无法可循,也不是因为法律保障公务员终身职
,在现行法令中,早已给予主管充份的人事权,要解雇不适任者,法律面不成问题.
之所以不能让不适任者退场主因,正在於公家传统文化,让主管不愿挥下手中那把剑
现在这样强订比例,会不会有效?我相信会有一些效果,会有主管因此愿意挥剑,
也会有一些不适任者因此倒霉.
但那一方面,倒霉的不光是这些不适任者,还包含许多公职文化下的弱势者,
他们不见得工作不如人,只因为一定要有人丙,他们只能犠牲.
申诉制度,大家心知,那得有勇气冒着被报复的觉悟,而申诉单位既然过去一年没和
你一起上班,自然也不知主管和你谁是谁非,同事又有谁敢出来作证?
更重要的,考绩是上打下,主管固然也有打他考绩的老板,但常常二者是不同在一地
办公的,也就是说,大老板其实可能完全不知道小主管上班是认真或摸鱼,只是
按着公家旧文化传统,反正可以给甲一律给甲
甲就像美食,大老板先吃,小主管後吃,吃剩的再分下属,如果没剩,
那只好一律吃泡面乙
即使订出30%的丙等下限,他们仍是享用美食,反正,只要不是90%丙,
他们都不用担心,要担心的是那些连泡面都没有改吃馊水的人
结论:这考绩法修改,对高职等权力大,为恶的话危害也大的高官,全无改革效果,
而认真工作却被迫吃丙的人,明年是会更认真工作?或是无心工作呢?
(反正结果就是丙,何必那麽认真?不如及早另谋出路)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07.160.52
1F:推 Georgeliu:要照比例分配的话请考虑人数因素 59.125.93.130 03/23 15:09
2F:→ Georgeliu:3%或5%均分成三等分其实不公平 59.125.93.130 03/23 15:10
3F:→ fancat0227:那约聘也算在3%内吗??? 118.168.77.174 03/23 18:49
4F:推 zacchen926:固定比例就不合理 219.85.177.91 03/24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