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vc123 (幸福是什麽)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讨论] 其实协会该说的都有说了阿!!! 也说的很 …
时间Sun Mar 21 23:42:07 2010
※ 引述《omega99 (火)》之铭言:
: ※ 引述《RalphLaurenn (发呆!)》之铭言:
: : 请问一下 协会有帮我们做什麽事情吗 ? 有帮我们反应或是澄清吗
: : 草案对基层都没有奖赏的提升 只看到砍掉一堆 限制更严格
: : 我每天看电视 只看到电视一直污名化我们 民众也始终误解
: : 问身边周遭的人 没有人懂内幕 只知道 改革很好啊
: 协会或许有说话 但是太温和了 弄一些文诌诌的理论和法条
: 公务员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其他人怎麽会看
: 要学学国营事业工会吧 这个社会专门欺负温和的人
台电工会 98/12/03向无能政府抗争游行 新闻稿
主题:
劳工
张贴者:
全国总工会
报到时间:98年12月3日上午9-10时
集合地点:中正纪念堂自由广场 新闻联络人:秘书长潘兴中
活动地点:凯达格兰大道 手机:0961-177-688
12月3日,一万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台电员工及眷属,向无能的政府发出怒吼,从自由广
场出发集结在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强烈要求尽速解决延宕多年而未解决的问题,依
法还给台电员工应有权益。
本次活动三大诉求:
一、依据劳动基准法,还我公务人员权益
劳动基准法第84条规定,公务员兼具劳工身分者,其有关退休、抚恤及保险等事项,
应适用公务员法令之规定。但该法实施至今,台电公司具有公务员兼具劳工身分者,却被
排除适用公务人员退休法,空有公务员之虚名,却无法等同一般公务员享有月退休制度,
也无优渥的18%优惠存款,子女教育补助、公务员休假、旅游补助等事项亦无法比照,明
显违反立法之公平。民国79年大法官释字第270号解释文早已揭示:「公营事业人员之任
用及退休,关系此等人员之权利义务,仍应从速以法律定之。」但20年过去,相关法律仍
未订定,该等人员既无法适用公务员退休制度,亦无法适用劳工相关退休及保险规范,成
为退休制度下的法律孤儿。台电工会强烈要求,应还给该等人员之公务人员权益,而非仅
受公务员法令之行政及司法拘束。
二、废除职位分类制度,还台电人事制度一元化
目前台电公司人事制度系采「评价」及「分类」二元化,而该制度之法源系民国54年
经济部公布之「经济部所属事业机构试行职位分类管理办法」。在职位分类制度下,员工
被严格划分为职员及工员二种身份,二者在退休、保险、请假、惩戒等事项上有不同规定
,薪资待遇也明显不同,不仅严重影响员工权益,也徒生管理困扰妨碍事业经营运作。45
年过去,不合时宜的职位分类管理办法仍在「试行」,台电工会强烈要求,应将该办法予
以废除,实施ㄧ元化人事制度,才有利公司经营并保障员工权益。
三、依法结算旧制退休金
台电公司「评价」员工退休适用劳工退休法令,民国94年劳工退休金条例开始实施,
部份「评价」员工陆续选择适用劳退新制。劳工退休金条例第11条规定,原已适用劳基法
之劳工,选择适用劳工退休新制後,其适用劳基法之年资应予保留,保留之年资经劳雇双
方约定後可予以结清。台电工会依该规定,多次与台电公司进行协商,最後双方同意依劳
动基准法退休金标准结清保留年资,但随後却遭经济部予以否决。劳资双方合意结清旧制
保留年资,既系法律许可之规范,而台电公司之董事会成员及经理人又是经济部所选派,
在完成劳资合议的状况下,实无否决之理由。台电工会强烈要求,应尽速依法结算旧制退
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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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0.153.128
1F:推 omega99:如果协会肯发动 来的恐怕不只一万人 122.120.10.248 03/21 23:58
2F:→ omega99:光台北市政府就多少人了 122.120.10.248 03/21 23:58
3F:→ howenchong:协会不会上街的,要上街靠本版吧 114.33.123.207 03/22 00:01
4F:推 omega99:哈 对 协会是嘴炮而已 122.120.10.248 03/22 00:03
5F:推 pe8951:协会太温和了122.116.139.123 03/23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