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ya (随缘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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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高阶文官爽歪歪 基层公仆惨兮兮
时间Fri Mar 19 22:54:56 2010
最近考试院院长推出公务人员每年考绩丙等的比例须达3%的考绩法修正草案,引起社会广
大的讨论,其中切身之痛的公务员反弹声浪最大,而一般民众真的大都赞成强制淘汰的方
案吗?又看来未必,由近几年来的选举民调,可以发现常常失准,况民调动手脚是非常容
易的,既然马政府认为「民之所欲,常在我心」,那不如来办公投,毕竟公务员的薪水是
从国家税政而来,而非像私人企业一样,由公司负责人来发放。
除了考试院推动公务员考绩法草案外,别忘记人事行政局要推「高阶文官团」,何谓高阶
文官呢?未来政府上千位副司处局长层级以上公务员,都纳入高阶文官团的培训对象,而
进入高阶文官团後其待遇、考核的方式将与一般公务员脱勾。而进入高阶文官团後,先到
文官学院进行长期的训练,再至私部门以及国外去做职务历练,而日後公务部门若有更高
的职位出缺,高阶文官团成员将成为优先人选,可见将来高级文官将来并不适用考试院所
推出公务人员每年考绩丙等的比例须达3%的考绩法修正草案,如此一来,只要登上所谓的
高阶文官,就等於拿到考丙的豁免权。
身为基层的公仆年年要受到考丙的压力,一旦考丙终身累积满三次,就必须失去工作,和
高阶文官只要进入高阶文官团,升官发财样样来比较,多麽不公平,简直就是瘦小吏肥大
官,这就是马政府所谓的「改革」吗?我只看到的是政党利益分赃,未看到改革的公平正
义实现,况基层公仆只是政策的执行者,长官怎麽指示,其只能遵从办理,而所谓的「高
阶文官团」是政策的决定者,一旦决策失败,应负责任是那些做决策的高阶文官,那也就
是说,最适用考绩丙等的比例须达3%的规定,应是那些所谓的高阶文官,正如战争打败了
,大家不会去怪罪小兵,而应汰换将军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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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心得抒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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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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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2.9
1F:推 funnyrain:高层都官官相护 让人看不下去 61.223.14.250 03/19 22:56
2F:推 feelsgood:你写得很好 不考虑投社论吗? 118.166.15.1 03/19 22:57
3F:推 c09003023:对阿~不考虑投社论吗??? 61.229.227.9 03/19 23:01
4F:推 babuli:真的写得很棒 59.127.229.107 03/19 23:03
5F:推 jsabc:明明是"图利"高官的草案 竟还有脸说是改革 114.42.152.241 03/19 23:03
6F:→ jsabc:要看民意 叫关中来八卦版 国考版 公务人员版 114.42.152.241 03/19 23:04
7F:→ jsabc:看看 再来说民意如何 114.42.152.241 03/19 23:04
8F:推 MrSteve:现在人不关己事..都嘛不想管... 61.57.143.201 03/19 23:14
9F:→ MrSteve:会这麽热心都嘛是自己或者亲朋好友有好处 61.57.143.201 03/19 23:16
10F:→ MrSteve:才会这麽热心去做.. 61.57.143.201 03/19 23:17
11F:→ MrSteve:想也知道考绩法是那些高阶文官在自肥 61.57.143.201 03/19 23:18
12F:→ MrSteve:人类是非常自私狡猾的... 61.57.143.201 03/19 23:18
13F:→ MrSteve:冠冕堂皇的话是拿来骗吃骗喝用的吧 61.57.143.201 03/19 23:19
14F:推 micue022:支持原PO投稿社论 61.229.6.60 03/19 23:22
15F:推 howenchong:GOOD, 尊重原PO,公务员其实不想惹事 114.33.123.207 03/20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