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i8 (MaLiG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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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公务员考绩比例「僵化不合理」
时间Thu Mar 18 01:30:54 201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0/today-life4.htm
公务员考绩比例「僵化不合理」
侵犯工作人权 已有组织声请释宪
〔记者黄以敬、杨久莹/台北报导〕考试院有意修法,规范两年没拿到绩效奖金或列丙等
的公务员就要被淘汰,且甲乙等考绩比例将重新调整,全国公务人员协会促进会副理事长
洪泰雄昨日表示反对,指出绩效奖金应是为「奖优」,不应作为「汰劣」依据,而甲、乙
等考绩无论任何比例,其实都是对公务员工作人权的侵犯。
洪泰雄说,目前已有公务员组织声请释宪,希望大法官会议及社会能正视,僵化的考绩比
例是将工作人员不论表现、强制分等级,根本是不合理的作法。
洪泰雄指出,目前已有淘汰或调任的考核制度,而「绩效奖金」的设计则是用来奖励公务
员发挥创意提高效率、对工作有贡献的奖优制度,两者设计原意及功能不同,不应因为没
有拿到奖金就要被淘汰,对大多数公务员未必公平。
对於考绩甲、乙等的比例调整,洪泰雄更是大表反对指出,目前考绩制最大问题不在甲、
乙等比例各多少,而是这种僵化的比例制,根本是侵犯工作人权。
至於公务部门约聘雇人员将提高到百分之十五,洪泰雄则表示认同,他指出,约聘雇人员
原则上是一年一聘,只要比例合理、不排挤到大多数公务员,雇用少数的约聘雇人员其实
有助公务组织的人力弹性化。
九十四年曾送立院审议的聘用人员人事条例草案,因为第六届立委届期不连续退回考试院
重议,草拟法案的铨叙部表示,该案可望於年中敲定内容,由於除聘用及约雇以外,是否
要包括派用、机要及聘任存有争议,百分之十五的任用比例上限也有不同声音,届时草案
送考试院院会或立院也可能再生变数。
铨叙部说明,目前行政院暨所属机关适用的约聘雇办法,比例定为百分之五,但未来,聘
用人员人事条例草案将纳入前述约聘雇办法,包括退职抚恤、权益保障等都一并纳入考量
,事实上,目前约聘雇人员的比例已达百分之十,总数约二万六千多人,因此,未来法案
的规划希望把上限订在百分之十五,有百分之五的增加空间,包括一到五职等的约雇人员
,及六到十三职等的聘用人员都适用。
自从该法案拟定以来,的确出现许多不同声音,有聘用单位认为百分之十五比例过低,担
心进用受到限制,另有机要人员则反对五类人员一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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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05.111
1F:推 howenchong:看来公协会也不是毫无用处 114.33.123.207 03/18 02:42
2F:→ jjer:公务员组织?? 125.224.138.66 03/18 09:20
3F:→ jjer:协会不是都没嘴巴吗?? 应该不是他们 125.224.138.66 03/18 09:20
4F:→ walker21:他们是「促进会」喔,全国公务人员协会还 140.127.232.94 03/18 09:39
5F:→ walker21:没有成立 140.127.232.94 03/18 09:39
6F:→ dreamcurve:约聘有15%...难怪名额愈来愈少... 218.175.30.216 03/18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