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cb93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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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宣导说明会
时间Wed Mar 10 21:35:49 2010
这几天听同期进机关的同事提起
才知道考绩法的修订对我们这种职等低年资浅的人来说
有多麽的冲击和担忧
同事提到~
宪法不是保障人民 应考试 服公职的权利吗?
想到之後可能做没几年 就莫名奇妙的失业 心情就很不好....
我认为这年头能够考上公职的 是努力的人也是珍惜工作的人
在各方面的条件上 要达到所谓"丙"的标准
应该不是太容易!
只是修正草案中规定
"考列丙等人数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三"
这样设定门槛 就算单位中极少人符合却还是硬要无中生有
而且还要年年有人符合耶~
现行制度已经令人诟病了 没想到改革仍然毫无改进
没有客观 这样强制列乙等 丙等的比率 真的会达到考绩之目的吗?
(参照 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总说明 )
现在的体制下
尽管大都是考甲或乙
但是各机关应该都是游走在上限的边缘吧!
有些单位甚至还直接先告诉你是甲还乙
考绩都是分配好的 单位主管一定是甲等
其他的名额再由下面的基层公务人员去分摊
若依照比例计算少列一个乙等者
就在从甲等者找一个人受罪
根本就是先给等第 在罗织罪名
告诉当事人 你应该得乙
而不是综合表现 客观给予考绩
整个就是本末倒置的评比
今天收到机关的人事处的讯息
4/16要在县府举办「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宣导说明会」
贵机关同仁如对此次考绩法修正有相关建议者
惠请填列说明会书面建议提案表
但是不知道要怎麽建议起呢!
包括案由/说明/建议意见
而且还要提供提案人服务机关/姓名/职等在提案表上
觉得很不安心
附带一提
为什麽我觉得身边稍微有点年资的公务人员都不是很在意的样子
完全状况外 以为是连续三个丙才免职
或是说 又还没通过...等遇到了再说 你这样是杞人忧天....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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