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74826 (照)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闲聊] 自食恶果的考绩制度
时间Mon Mar 8 19:52:02 2010
令人费解的是,文章开头似是追求公平
对铁饭碗的不满,认为强制比例可以让公务员更卑微
让民众觉得更公平,为何文末又强调不公平是常态
若依倒数第二段,您应该会欣然接受您心中不公平的考绩制度
最後一段更有趣,处理业务,可没有强制比例准驳的要求
两者混为一谈,您要不要先研究业务法规再来发文
想让人转载文章,要先做过研究写出水准
考绩是由上而下决定,主管的考绩是首长打的
承办人的考绩是主管打的,而首长有最後核可的权力
可不会因为多办几个案件或人民观感而决定的
更遑论民众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往往高於法制的尊重
如果驳回的多,是不是又被认为高高在上?
身份保障的原意是建立事务官的中立性
如果要把事务官当成政务官的奴仆
第一个受害的反而是无权无势的人民
原po若是特殊背景则不在此限
恶法下唯一不受影响的只有高官
只有那些镇日跑红白场,白天喝的醉茫茫
上酒家报公帐,被停职还能再选上的高官
可以高枕无忧
无权无势的承办人跟民众则是一起倒楣,这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自食恶果的是谁? 天真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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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otem:说得很清楚~ 219.71.196.240 03/08 20:40
2F:推 jjer:推啦 事实就是这样 转给立委125.224.131.220 03/08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