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veCattle (勇气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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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公听会
时间Thu Mar 4 23:57:40 2010
我个人认为论述的点有几点,各位前辈参考一下
1.和民众看法脱勾
如之前媒体的民调,大部份民众认同3丙资遣
暂且不论媒体本身的公信力
但应该陈述民众对於公务员角色定位认知有误,甚至是仇公心态的过度演生
我们认同就公务上合法的给民众方便,并提供好的服务给民众
但什麽是合法且良好的服务并不能以民众主观意识定夺
对於公务人员的任用还是要就客观的法理观点切入
毕竟执行公务本来就可能造成一方之怨对
单凭民众主观意识决定本对国家行政机械是种伤害
2.肥大官瘦小吏
相对於什麽高阶文官团,新考绩法真正影响最大的通常是新进人员
要知道小吏通常只是依照上级指示办理事务的角色
当高阶文官和新考绩法同时实施後
考核制度变成严刻於基层,那对於决策品质的改进改进效果可谓有限
3.考核制度的落实
即使新的考绩法草案出炉,对於考核的重点还是很模糊
丙等考绩在原考绩法并不是没有,但为何执行率低落
其中原因才是要探讨的要点,更皇论荒谬至极的3%比例从何而来
其实75%的甲等上限在这里也可以讨论
重点在考核标准,而不是上限下限
4.新考绩法的周延性、合法性和认知偏差
这些板上的文章很多了,也都很专业
像EZ兄之前说的,新考绩法是不是反而加深国家机械於行政中立上的倾斜
我个人就觉得这论述点不错
其实想打的东西很多,不过思虑有点混乱
板上资深又有见地的前辈很多,我相信只要愿意都可以写出更完整有条理的论述基础
就由我开个头,希望有其他意见或批评都在板上多提出
※ 引述《qpls (MM)》之铭言:
: 「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公听会
: 日期时间 民国99年03月11日09:00~17:30
: 召集委员 吕学樟委员
: 主审委员会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 http://www.ly.gov.tw/ly/02_information/0201_lyinfo/meeting_sche/
: meeting_sche_02.jsp?ItemNO=02010200&ly2210_number=41846
: 缩网址: http://tinyurl.com/y9ywp6j
: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 王金平 吕学樟 潘维刚 林益世 谢国梁 邱毅
: 陈杰 林鸿池 林沧敏 马文君 柯建铭 李俊毅
: 涂醒哲
: 记得打电话/寄信给上面的委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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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138.177
※ 编辑: BraveCattle 来自: 114.39.138.177 (03/05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