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m1220 (HY)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讨论] 恶法草案
时间Wed Mar 3 09:27:42 2010
我想针对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的问题(大问题)
大家都知道
不过 不管有没有用还是应 反应给立委知道
总不能坐以待毙眼睁睁看恶法上路 (等死QQ)
所以我是打算一直寄信反应 即使该法通过了但若部分条文有所修正
也比较好
今日第一弹 (可能写的不好~~很抱歉)
P S 今天才知道有109位立委 @@ 寄的好累!!
标题: 恶法草案-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
委员您好:
对於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个人有一些意见
1.「奖优」部分,新增优等,上限为五%,「汰劣」部分,丙等比例订为三%
不知道考试院是哪位先知
将奖励与汰劣设限为5% 与3%
是不是梦到哪位神仙托梦告知其台湾政府就是那麽烂
只有5%的公务人员是认真的
又搞出一定有3%的人是烂的
这政策 感觉是只为改革而改革吧???
真的改变的了整个体系吗????
我想当初设法规的用意是好的
但是现在却看不到设定的道理在哪???
视想若每年都要有3%的人按规定打丙
若大家表现得都很好 却伦为依规定 一定要有人打丙
真的是很奇怪
2.丙等最少3% 升职乙等取消
在现今升等就已经相当困难了 再取消乙等升职
我想一些优秀但基层人员不用妄想会升等了....
3.评比方式 加入同侪互评???
是怎样 下层的人只能被上层评分
想搞一个互评 却又不开放下层评量上层
要知道 很多事是由上层指示与决定的
那上层做错了都不会被这个机制所淘汰
要这无用的法规作啥
我想每个公务员是乐见改革的
只是现阶段的草案有许多弊端
真能改善公务体系吗????
建议相关单位应把设限原因 说清楚
增加下层评量上层机制
不然只是沦为有心人士 独权与排他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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