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success (tire)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请益] 购买军职年资超过3个月期限该如何?
时间Tue Mar 2 13:04:37 2010
本单位有1名之前留职停薪去当兵的人
去年(98年)2月多回来
按规定若要买年资,去年5-6月间就要函文退抚基金会补缴年资
若超过则要多收利息
本人从去年8月多开始承接此项业务
一直不知道这个人还没购买年资
到今天才因为处理其他事情发现
请问我该怎麽做?
1.通知他赶快附齐相关文件好让我发文,这样利息可以少算一点?
2.多出来的利息是谁要缴?当事人?机关?还是我?
3.利息会不会很多?我赔得起吗?~>.<~
拜托各位大人指点迷津?我现在好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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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0.179.135
※ 编辑: besuccess 来自: 218.160.179.135 (03/02 13:19)
1F:推 stoxin:自付利息是算到你发文那天 所以你先发文123.192.184.153 03/02 22:14
2F:→ stoxin:相关文件不一定要完全齐 事後可以补123.192.184.153 03/02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