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ardoo (半线游子)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请益]请问基础和实务训练问题?
时间Mon Jan 4 16:31:17 2010
※ 引述《tss (方向)》之铭言:
: 请问人事的达人,原本为普考委三,因考上基三到新机关报到,请问基础训和实务训可以减免吗
: 1.已在原机关服务两年(包含训练和试用期),办理业务权理四等
: 2.休假已达14天,请问训练期休假是否为按比例,何时才会有14天的休假
: 请人事达人解惑,谢谢
个人也是现职公务员,
之前是司特三等公证人合格实授,休假也有14天,
今年考上同样司特三等执行官,
个人对於2也有疑惑,经电询法务部人事处,
告知受训期间休假乃按比例,
等到训练结束後,才接上过去的休假年资,
(结束的当年或隔年?并没有说得很清楚,感觉她才刚睡醒…)
另外,照这位人事承办人的说法,
因为我们执行官要今年三月才分发,
必须要在现在的单位把休假结清,
分发後再依训练办法按比例给休假。
这有疑问的说,那我的休假不就变成了14+(7*2/3),
( 乘2/3是因为执行官要训练一年,今年是3-12月)
好像多赚了几天的假?这样子是对的吗?
因为按训练办法或是执行官的训练计画,
如果现职人员具应考类科的任用资格,
那麽他的训练期间休假是有接续的,
那他不就比没有该类科任用资格而考上的现职公务员还要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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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杀长啼鸡,弹去乌臼鸟,
愿得连冥不复曙,年年都仅一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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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