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cll (Who's my answer?)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请益] 休假年资"并计"的意思?
时间Fri Dec 18 19:40:24 2009
: 1.兵役已经并计,所以是97年的现职年资3个月+1年4个月兵役共1年7个月
: 2.计画助理部分因为我的服务成绩证明书上有载明我的聘用不适用
: 『聘用人员聘用条例』及『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
: ,所以人事说不能并休假年资。
: 我的问题在於
: 1.我以为明年(99)我的休假年资计算是2年7个月(并计兵役年资且计画助理不并入),
: 所以後年(100)起休假年资应该是3年7个月,所以有14天假,但是人事说没有,
: 因为我的兵役年资没有跟公务年资衔接,所以只是"并计"但是不能算休假年资,
: 当下我就搞糊涂了,那"并计"是啥?
你们的人事能力可能也....Orz
: 2.关於计划助理方面,我也爬文过了,应该是国立单位,在预算内聘用的人
: 都可以计算休假年资吧? 我之前担任的计画助理是中水局的预算,但是是
: 纳入特生中心预算支付的,应该符合这规定吧?
你要有东西能证明阿 叫原本的那个单位出阿
发函去人行局问 附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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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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