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ztal (Dreams)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请益] 缩短实务训练
时间Sun Dec 13 00:08:09 2009
大家好
想请问缩短实务训练的问题
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训练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经公务人员考试及格之现任或
曾任公务人员,具有与考试录取类科属同职组各职系之资格,并具有与拟任职务职责程度
相当或低一职等,且工作性质相同或相近之实务经验四个月以上者,其实务训练期间得予
缩短。并於分配机关(构)学校报到後一个月内,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实务训练机关(
构)学校提出申请,并函送保训会核定。
上述「职责程度相当」、「低一职等」及「工作性质相同或相近」之认定标准如下:
(略)
2.低一职等:
(1)高考一级:具有荐任第八职等以上资格者,或占所具任用资格低一职等职缺训练,具
有荐任第七职等以上资格者。
(2)高考二级:具有荐任第六职等以上资格者,或占所具任用资格低一职等职缺训练,具
有委任第五职等以上资格者。
(3)高考三级:具有委任第五职等以上资格者,或占委任职缺训练,具有委任第四职等以
上资格者。
(4)普通考试:具有委任第二职等以上资格者。
(5)初等考试:具有委任第一职等以上资格者。
我想问的是,我原本是地方特考4等考上今年高考三级
目前是3本1 但是占的是4-5职等的缺(权理)
铨叙函是写"以委任第3职等合格实授资格权理委任第4职等"
这样符合"占委任职缺训练,具有委任第四职等以上资格者。"吗?
是否可以缩短实务训练2个月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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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7.43
※ 编辑: biztal 来自: 140.112.217.43 (12/13 00:09)
1F:→ maniaque:要看你何时占缺.... 59.104.139.128 12/13 00:33
2F:→ maniaque:基本上占缺是以占的最低职等来算.... 59.104.139.128 12/13 00:33
3F:→ maniaque:你是三占四,对委五应该是没啥问题... 59.104.139.128 12/13 00:34
4F:→ maniaque:我当年是三占五,就有缩短,才12月期满 59.104.139.128 12/13 00:34
铨叙函是写"以委任第3职等合格实授资格权理委任第4职等"
不支这样符合吗? 谢谢!
※ 编辑: biztal 来自: 140.112.217.43 (12/13 00:45)
※ 编辑: biztal 来自: 140.112.217.43 (12/13 00:46)
5F:→ maniaque:这就是三占四呀,而且近几年规定更宽了 59.104.139.128 12/13 00:49
6F:→ maniaque:好像连约聘雇职代资历都可以算进去 59.104.139.128 12/13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