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mega99 (火)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闲聊] 江宜桦邀公务员看电影 戴立忍呛:别用 …
时间Sun Dec 6 20:29:44 2009
台湾人不但见不得人家好,又呼应了之前某人说的滥情又理盲,看了一部片而已
就自以为很懂整个法律体系和行政流程的运作,每个人都批评的头头是道
但是偏偏台湾人批评是一流的,真的要做事时啥都不会,还埋怨自己怎只领22K
民主法治国家的原则是由人民选出国会议员制定法律 而公务员仅仅要做的一件事
的确就是依法行政 由国会议员行使人民的意思 制定出代表人民意见的法律和规则
公务员就按着这一个法律和规则和执行,任何一个行为和动作与法律不符的
就等於违反人民的意思,应当受到处罚
那如果公务员觉得做了一件事情对人民有利,但这一件事情并未经过法律授权
能不能去做呢? 当然不行,因为那是公务员自己觉得这样做对人民有利
人民并未透过民意代表制定法律或规则来确认这样的行为是真的对人民有利的
譬如,公务员可以认为建苏花高速公路,对花莲有帮助就直接建了吗?
那是他自己认为,不同的声音还是很多,所以通常一个建设或方案,甚至修法都要拖很久
郭台铭说民主是最没有效率的制度,也是有他的道理
今天回到那部电影的问题,那些公务员的行为有违法吗? 没有,都是依法行政
没有违法,代表他们的行为都做到了人民透过国会议员以法律的方式表达的意见与要求
从这件事情事後进行修法 就可以看出问题的症结在法令的不完善 而非业务人员做错
所以戴立忍如果只把这部片推荐给公务员的话 那某些程度来说 又是一个跑错单位的民
众 立法委员是最应该看的 但不怪他 拍电影只懂电影 不一定会了解整个政治架构
就好像得诺贝尔奖并无助於判断谁不会贪污一样 都是两回事
那是谁的问题? 问题在两个地方,一个是百姓没有选出好的立法委员,依台湾百姓贪小
便宜的个性,很多选出来的都是开一些小惠小利的支票 什麽年金阿 补助什麽阿
什麽不用钱阿,并没有着眼於大方向的政见
还有一个原因是立法委员很想为人民做事,但是法律的知识素养不足
定的法律不够周延,导致执行上东漏西漏,那麽就是要选出有能力的立法委员
不过今天这件事 在台湾就像奥运棒球打输大陆 说要检讨 最後还是不了了之一样
等风声一过,下次还是要选能在我家旁盖公园,水电健保都不用钱,我家下面就是捷运站
的立法委员
最後我们也只能期待 "不能没有你" 再拍续集 再用另外一个不幸的故事来攻击
一群依法行政的公务员
※ 引述《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之铭言:
: ※ 引述《MOTCT (台湾宅男工会会长)》之铭言:
: : 老兄你确定你是公务员?
: : 你大概不知道,如果某户政事务所的职员,任意地利用户役政资料库,把他
: : 人的户籍资料交给第三人,是要吃官司坐大狱的吧?
: : 印象中之前有个案子,户政事务所的课员无意间把错的户籍资料交给第三人,
: : 结果法院虽有缓刑,但那个户政事务所的课员还是判了一年多。
: : (http://www.ilp.moj.gov.tw/public/Data/9119104815614.pdf )
: : 以 "不" 片来说,武雄兄(男主角)跟妹仔(女主角)的生母并未结婚,现在武
: : 雄兄跑来说,帮我查一下我那无缘的ex.GF现在在哪,我好把放弃同意书拿给
: : 他签。
: : 第一,按此要领,只要有他们的本名,我明天就可以弄到林志玲、隋棠...等
: : 人的户籍资料。
: : 第二,承上,然後户政事务所又要多出一堆位子等新同学来上班了。
: : 现在不是户籍资料难不难找的问题,
: : 现在的问题是:户籍资料找给别人之後,承办人会被抓去关的问题!
: 阿妹的妈是有夫之妇,阿妹的爸跟阿妹的妈是没结婚却生了阿妹,
: 依照社会一般大众的看法,这是通奸所生的子女。
: 就修正前的民法来说,阿妹是属於妈妈跟妈妈的先生的婚生子女,
: 除非阿妹的妈妈,或者妈妈的先生上法院提出告诉,说阿妹不是妈妈的
: 先生的小孩,不然的话,阿妹他爸爸就是不能认领阿妹,更不要说拿到监护权。
: 当户政事务所拿到阿妹的出生证明书时,上面产妇姓名是妈妈的名字,
: 产妇配偶不是爸爸的名字,而是另外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户政事务所
: 要怎样受理爸爸认领阿妹?
: 最高法院23年上字第3473号判例:
: 妻之受胎系在婚姻关系存续中者,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推定其
: 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受此推定之子女,惟受胎期间内未与妻同居之夫,
: 得依同条第二项之规定以诉否认之,如夫未提起否认之诉,或虽提起而未
: 受有胜诉之确定判决,则该子女在法律上不能不认为夫之婚生子女, 无论
: 何人,皆不得为反对之主张。
: 75年台上字第2071号判例:
: 妻之受胎系在婚姻关系存续中者,夫纵在受胎期间内未与其妻同居,妻所
: 生子女依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亦推定为夫之婚生子女,在
: 夫妻之一方依同条第二项规定提起否认之诉,得有胜诉之确定判决以前,
: 无论何人皆不得为反对之主张,自无许与妻通奸之男子出而认领之余地。
: 好啦,阿妹觉得这两则判例违反宪法保障人民权利,声请大法官释宪,
: 大法官们也觉得阿妹他爸有理,所以出了释字第587号解释:
: 解释文
: 子女获知其血统来源,确定其真实父子身分关系,攸关子女之人格权,应受宪法保障。民
: 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妻之受胎,系在婚姻关系存续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为婚生
: 子女。前项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证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认之诉。但应於知悉子
: 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为之。」系为兼顾身分安定及子女利益而设,惟其得提起否认之诉
: 者仅限於夫妻之一方,子女本身则无独立提起否认之诉之资格,且未顾及子女得独立提起
: 该否认之诉时应有之合理期间及起算日,是上开规定使子女之诉讼权受到不当限制,而不
: 足以维护其人格权益,在此范围内与宪法保障人格权及诉讼权之意旨不符。最高法院二十
: 三年上字第三四七三号及同院七十五年台上字第二0七一号判例与此意旨不符之部分,应
: 不再援用。有关机关并应适时就得提起否认生父之诉之主体、起诉除斥期间之长短及其起
: 算日等相关规定检讨改进,以符前开宪法意旨。
: 确定终局裁判所适用之法规或判例,经本院依人民声请解释认为与宪法意旨不符
: 时,其受不利确定终局裁判者,得以该解释为基础,依法定程序请求救济,业经本院释字
: 第一七七号、第一八五号解释阐释在案。本件声请人如不能以再审之诉救济者,应许其於
: 本解释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以法律推定之生父为被告,提起否认生父之诉。其诉讼程序,
: 准用民事诉讼法关於亲子关系事件程序中否认子女之诉部分之相关规定,至由法定代理人
: 代为起诉者,应为子女之利益为之。
: 法律不许亲生父对受推定为他人之婚生子女提起否认之诉,系为避免因诉讼而破
: 坏他人婚姻之安定、家庭之和谐及影响子女受教养之权益,与宪法尚无抵触。至於将来立
: 法是否有限度放宽此类诉讼,则属立法形成之自由。
: 理由书
: 现行法律不许亲生父对受推定为他人之婚生子女提起否认之诉,系为避免因诉讼而破坏他
: 人婚姻之安定、家庭之和谐及影响子女受教养之权益。且如许其提起此类诉讼,则不仅须
: 揭发他人婚姻关系之隐私,亦须主张自己介入他人婚姻之不法行为,有悖社会一般价值之
: 通念。故为防止妨碍他人权利、维持社会秩序而限制其诉讼权之行使,乃属必要,与宪法
: 并无抵触。至於将来立法者应否衡量社会观念之变迁,以及应否考虑在特定条件下,诸如
: 夫妻已无同居共同生活之事实、子女与亲生父事实上已有同居抚养之关系等而有限度放宽
: 此类诉讼之提起,则属立法形成之自由。
: 好啦,我们代表全国民意,为民喉舌的立法委员所组成的国会-立法院就顺应民意修正
: 了民法第1063条:
: 妻之受胎,系在婚姻关系存续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
: 前项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证明子女非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认之诉。
: 前项否认之诉,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该子女非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为婚生子
: 女之时起二年内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时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内为之。
: 喵的咧,除非阿妹,或者阿妹她妈,要不她妈的死老公上法院提告,这3人都不提告,
: 阿妹老爸就是没权认领,户政人员要它马的怎麽受理呀?
: 喵的咧,你它马的自己受理好不好?
: 不是说,中华民国是民主法治的国家吗?
: 民主法治,不就是公务员要做什麽事,必须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国会议员,
: 在国会通过法律说公务员能做,可以做的事,公务员才能去做。
: 公务员做的事法律没有允许,那叫做藐视民意。
: 喵的咧,立法委员修正通过的法律还是不许阿妹她爸认领阿妹,
: 为什麽要基层户政人员苦民所苦?
: 再说,监护权也不是她妈一纸放弃同意书就可以放弃的,
: 更好笑的是,阿妹她妈落跑失踪了,凭户政事务所登记的地址就可以找到人喔?
: 有多少人在户政登记的户籍地址不是他们真正的住址啊?
: 若是凭户政登记的住址就可以找到人,那很多债权人债权银行就会笑呵呵了,
: 实情是,很多债权人跑到债务人的户籍地址去是找不到人的,
: 喵的咧,要躲债,要躲仇人,是笨蛋才傻傻的留在那里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0.13.187
※ 编辑: omega99 来自: 122.120.13.187 (12/06 20:31)
※ 编辑: omega99 来自: 122.120.13.187 (12/06 20:47)
1F:推 ChallengerII:可以让立委必须先考法学绪论 不及格123.194.211.249 12/06 21:06
2F:→ ChallengerII:就不能当立委吗?123.194.211.249 12/06 21:06
3F:推 deat:我推荐这篇文章! 220.131.37.114 12/06 21:22
4F:推 abelppa:赞! 220.229.75.171 12/06 21:33
5F:推 abelppa:不过刁民总是有话说,不信等会看着... 220.229.75.171 12/06 21:37
6F:→ H072:不会踢皮球怎麽当长官..扛责任的都黑了升不了 61.62.21.242 12/06 21:43
7F:→ Hotem:把民法亲属篇和最近的修正条文 稍微K一下 219.70.202.4 12/06 22:34
9F:→ Hotem:整个就会很心平气和..... 作为警惕没有情绪 219.70.202.4 12/06 22:34
10F:推 Hotem:这例子是没针对性的 适合现今社会里的每分子 219.70.202.4 12/06 22:45
11F:→ Hotem:立法 行政 司法各部门都可借镜 不该有针对性 219.70.202.4 12/06 22:47
12F:→ guast:推楼上...板上很多反弹在骂的都和故事偏离了 61.230.71.25 12/07 02:29
13F:推 silentocean:原来真有公务员把自己无能力化... 210.69.35.10 12/07 09:55
14F:→ silentocean:依法行政是规定,不是护身符 210.69.35.10 12/07 09:55
15F:→ silentocean:不然又为何要有裁量权? 210.69.35.10 12/07 09:55
16F:→ silentocean:电影中公务员没有错,但就是少了关心 210.69.35.10 12/07 09:55
17F:→ silentocean:想想你自己被踢皮球的感觉吧... 210.69.35.10 12/07 09:56
18F:推 abelppa:当刁民充斥时,真正该被关心的就倒楣了 220.229.75.171 12/07 10:27
19F:→ abelppa:要嘛被误判,要嘛时间被占用、背插队... 220.229.75.171 12/07 10:28
20F:推 silentocean:一直刁民刁民地挂在嘴上,这样好吗? 210.69.35.10 12/07 10:44
21F:→ silentocean:我怎麽闻到一种高级○○人的傲慢? 210.69.35.10 12/07 10:45
22F:推 ziplos:推~讲的太好了!114.137.242.169 12/08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