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chun28 (王杰加油!!)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请益] 加班的问题
时间Thu Nov 26 19:35:06 2009
要不要准加班,本来就是看科长爽的
我们以前平日或假日加班,都没有什麽问题
皇亲国戚皇小姐要去日本旅游的时候,科长还教他:先来加班累积一些时数,
到时候请加班补休、就不会被扣薪水(年资未满一年的临时人员没有休假)
可是皇小姐被我们气走之後,科长就开始限制我们加班
牠说:有人跟我说,你们假日来加班,都是为了要去澎湖玩!
(其实我们去澎湖玩,也不过请了一天假而已~~)
有次我同事星期六、日都来加班半天被他念了一顿,
我以为牠是不爽连两天加四小时,就会有一天补休,
感觉很刻意、摆明了就是要累积休假
而且是加班前一天才申请,没有事先经过科长同意(不过皇小姐也都是这样)
後来我有一次逼不得已申请了半天加班(想说来收一下皇小姐的烂摊子)
结果科长把我们懦弱的新进同仁臭骂了一顿...
害我整个就是尴尬....
害自己同事被骂...
然後我就很不爽的取消加班....
然後我们就更加不爽科长了....整个组织的沟通烂的要死~~
我真的觉得,这些当科长的,应该要稍微念一点行政学...
※ 引述《muimui5277 (硬硬滴小勳)》之铭言:
: 大家好:
: 想请问各机关加班规定是如何?因为我前几天报加班被新来的科长取消掉,之前的科长根
: 本没这问题,而且我今年才加班三小时,当天是因为代理了两个人的业务逼的我不得不加
: 班一小时,结果隔天上班就被新科长叫去念,说平常日根本不得报加班,只有周末才算,
: 想请问这是啥规定?那以前的科长都弄错了吗?还是你新科长为了管控科内差勤问题而牺
: 牲了同仁的加班权利,虽然我不是为了那一小时的加班费,只是觉得真的不舒服,能加班
: 就能加班,不要能加班还硬不批我加班单。
: 刚刚就上人事局查了相关权益问题,发现公务员有加班补偿请求权,系依据公务人员保障
: 法第23条规定,公务人员经指派於上班时间以外执行职务者,服务机关应给予加班费、补
: 休假、奖励或其他相当之补偿。另外还有「各机关加班费支给标准」规定加班费支给。
: 想请问如针对上述加班事件不服该如何救济?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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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7.37.136
1F:推 gamereax:或许找议员电一下科长-效率会很好的喔^^ 219.70.26.89 11/26 21:52
2F:→ gamereax:不改进的话-议会期间-叫去议员办公室罚站 219.70.26.89 11/26 21:52
哈哈...我们科长也是皇亲国戚啊...他还跟皇小姐他们家有一点点亲戚关系...
现在议会期间,皇小姐毫不意外的找了议员来"关心"我们
上礼拜关心我的工作职掌、以及我们中心列管个案情形
这里拜关心本中心所有临时人员的学经历...
然後我们试图要问是哪位议员这麽热心?科长死都不讲啊....
其实我们之所以默默忍受不闹事,是因为我跟局长私下还不错...
不想给局长添麻烦...
反正议员要关心就给他关心,还好我的学经历还算漂亮...
※ 编辑: yachun28 来自: 61.67.37.136 (11/26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