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walks (^^)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请益] 保留资格後如何分发
时间Mon Oct 12 20:42:27 2009
各位前辈好,请问保留资格後要如何分发呢?我有以下疑问
1.保留资格後要分发是跟当年(即保留资格结束後想分发的那年)考上的一起填志愿吗?
还是由人事局决定地点?
2.如果是由人事局决定上班地点跟工作性质,那当初如果是榜首也不是枉然了吗?(因为
到不了自己喜欢的单位)
3.如果可以跟当年考上的人一起填志愿的话,那以什麽标准分名次选志愿呢?
4.另外如果是由人事局决定的,那是由哪些层级的人决定呢?他的公平性何在?
5.最後一个问题是各单位报给人事局职缺的日期是什麽时候开始呢?是否可以在该单位报
职缺给人事局之前打电话询问是否有职缺及工作性质为何而先补缺?(因为爬文过有人
说职缺报给人事局之後就不能取消)
以上问题希望有经验的前辈能够回答,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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