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lady (黑市夫人)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请益] 用人机关不放人
时间Thu Oct 1 20:59:05 2009
这个问题,一直让我觉的相当不合理
之前我姐姐也是遇到这样的问题
因为做事尽心尽力,机关不肯放人
私人公司转换跑道是很容易的事
换成公家单位却这般不近人情
可以理解机关想留住做事认真的人的立场
但是人总会有想转换环境及选择工作性质的自由
为什麽公务人员相关保障法里针对这部份不做些着墨
比方除了基特之外,公务员同一单位任职超过两年,机关不得拒绝商调
这样既可兼顾机关人员避免频频异动的困扰,也可维护公务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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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87.80
1F:推 maniaque:保障法只有针对公务员受不公待遇 59.104.122.123 10/02 07:53
2F:→ maniaque:经过保训会平反之後,之後商调不得拒绝 59.104.122.123 10/02 07:55
3F:→ maniaque:而且,机关保障你薪水领得到,福利没有少 59.104.122.123 10/02 07:55
4F:→ maniaque:国家就是买你的永续服务... 59.104.122.123 10/02 07:56
5F:→ maniaque:顺道一提,私人公司"辞职"很容易.. 59.104.122.123 10/02 07:56
6F:→ maniaque:同样的,公家机关"辞职"也是很容易... 59.104.122.123 10/02 07:56
7F:推 waterspout:集团内职务的变动 有时也是困难重重 118.171.241.17 10/02 21:01
※ 编辑: blacklady 来自: 220.139.78.230 (10/02 21:05)
8F:→ an0627520:请问M大....您说的经过保训会平反之後, 163.29.165.236 10/06 18:48
9F:→ an0627520:之後商调不得拒绝是指??? 163.29.165.236 10/06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