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ek (节能减碳技术)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请益] 公务员经商、兼职的问题
时间Sun Sep 20 22:32:20 2009
前面不是有人说了吗
不要大摇大摆张扬 赚点零用金是不会有人知道的
除非得罪人 被举报
我认识几个台电 台水 土木技师租人到现在也没怎样啊
几个市政府约聘 水利技师租人到现在也没怎样啊
※ 引述《cpu98828 (cpu98828)》之铭言:
: 小弟自从大学毕业後靠网拍自己整理的笔记赚点零用金
: 一个月也有1万多
: 而这次有悻国考上榜 即将加入公务员的行列
: 但爬文看到公务员服务法第13、14条的规定後,
: 现在在想说要不要结束网拍
: 我网拍主要以卖二手品+我个人笔记的影印版
: 我查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的释疑
: 网拍二手品的部分没问题,
: 但不能有进货销货行为,否则即属经营商业行为
: 我影印个人笔记再出售是否算进货销货之经营商业行为?
: 另外,若出租自己的房屋给房客是否也算经营商业行为?
: 也就是自己当包租公的话也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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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37.224
1F:推 yokoyah:去做贼 只要不被捉到也是不会怎麽样 218.168.159.31 09/20 22:36
2F:→ hele0830:这真是不好的观念 没被抓到当然没怎样 59.104.198.135 09/21 09:41
3F:→ hele0830:被检举或抓到後咧? 59.104.198.135 09/21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