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u98828 (cpu9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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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请益] 公务员经商、兼职的问题
时间Sun Sep 20 11:52:48 2009
小弟自从大学毕业後靠网拍自己整理的笔记赚点零用金
一个月也有1万多
而这次有悻国考上榜 即将加入公务员的行列
但爬文看到公务员服务法第13、14条的规定後,
现在在想说要不要结束网拍
我网拍主要以卖二手品+我个人笔记的影印版
我查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的释疑
网拍二手品的部分没问题,
但不能有进货销货行为,否则即属经营商业行为
我影印个人笔记再出售是否算进货销货之经营商业行为?
另外,若出租自己的房屋给房客是否也算经营商业行为?
也就是自己当包租公的话也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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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2.102.25
1F:推 yokoyah:是啊 只能什麽都不做 等着被骂米虫 61.225.118.179 09/20 12:02
2F:→ yokoyah:被骂高薪 没有想到这是权利受限换来的 61.225.118.179 09/20 12:02
3F:推 ckitwei:自已出书,可以卖,你可以用他人名义去卖 59.104.220.94 09/20 17:46
4F:→ ckitwei:就可以避免了 59.104.220.94 09/20 17:47
5F:→ MRCool:等大咖到房客要求租约报税再来烦恼 122.116.129.52 09/20 17:53
6F:推 miimiimii:网站不要用自己的名字 汇款帐号不要用218.167.188.208 09/20 20:35
7F:→ miimiimii:自己的帐号 把自己当作协助的角色218.167.188.208 09/20 20:37
8F:→ miimiimii:上次受训时 老师是这样建议的 给您参考218.167.188.208 09/20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