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virelect (谦冲自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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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区域整并 公职人员必要时可延任
时间Sat Jul 25 22:57:03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5/4/1nq34.html
工商时报【吕雪彗/台北报导】
行政院昨天完成行政区划法草案审议,未来因为行政区域整并,若有必要时,公职人员任
期不仅予以保障,且视情况可以延任。
政院官员说,行政区域整并调整,除考量国土规划外,并应考量当前台湾联结全球化政治
与经济脉络,且透过地方自治体制兴革与行政区域调整,同时整合中央、地方与社会各阶
层资源,对内促进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对外提升国家总体竞争力。
政院日前宣布未来国土规划将朝「北中南」3大生活圈及「北北基宜」等7个区域发展,其
意义在提升国家竞争力与区域均衡发展。
行政区划法规定除县(市)改制或与其他直辖市、县(市)合并改制为直辖市,依地方制
度法规定办理外,直辖市、县(市)及乡(镇、市、区)之行政区划原则,应配合国土整
体规划,并应考量人口、地方财政、民意趋势等因素。
官员说,行政区域重划涉及地方民选公职人员任期处理问题,在草案中明定若因行政区划
,影响区域内公职人员任期,必要时可以延任,视合并样态决定任期调整的一致化,原则
上对公职人员任期都会予保障,必要时将予延任。
官员说,总统马英九希望未来地方选举应整并在同时举行,若此,以後进行行政区域的整
并,不须考虑公职人员延任与否问题,也可减少选举次数。
行政区划程序,分三个阶段,一、提出:涉及省、直辖市或县(市)行政区划,由内政部
提出,或由相关直辖市、县(市)政府提出。涉及直辖市或市之区之行政区划,由直辖市
或市政府提出。
二、审议:内政部或直辖市、县(市)政府为审议行政区划计画,应邀集学者、专家、社
会公正人士及相关行政机关之代表,以合议制方式办理。
三、核定:涉及省、直辖市或县(市)行政区划计画,由内政部审议通过後,报行政院核
定;涉及乡(镇、市、区)之行政区划计画,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审议通过後,报内
政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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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God:「政院官员说」那段真是一篇华丽的废话.. 59.105.17.203 07/25 23:07
2F:推 guast:没错,第二段是超级废话 61.230.69.202 07/26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