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er (CCC~)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请益] 公务采购的发票核销
时间Sat Jul 25 22:51:03 2009
重点在说明六:
=======================
中华民国96年2月1日行政院主计处处会三字第0960000691号函
主旨:为简化政府经费支付程序,以提升行政效率,兹修订经费报支之相关处理程序,如
说明二至六,请查照并转知所属。
直接跳到说明六:
(一)各机关采购仍应集中由采购单位负责办理,由机关直接支付予厂商,
或以政府采购卡支付。对於非专任采购业务人员而经常办理采购事项
者,应以政府采购卡支付相关款项。
(二)员工出差旅费、办理员工自强活动及特别费,得以个人信用卡刷卡方
式办理支付。但政府订有共同供应契约者,得依各该契约规定办理。
(三)其余支出事项,原则上仍依一般付款程序办理,若属零星支出,应尽
量以零用金支付。惟机关同仁因公务上有临时需要,在不违反政府采
购法及机关采购规定下,经其主管审度实情核准者,同意得以个人信
用卡刷卡方式办理支付;此项作法,仍俟实施一段时间後,视实际状
况予以检讨。
正本:中央及行政院各部会行处局署院暨省市政府
※ 编辑: jjer 来自: 58.99.5.92 (07/25 22:55)
1F:推 kangpj:非常感谢您 211.74.50.189 07/26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