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tr (毕竟依=坏女孩菜菜)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公告] 版规 20070513
时间Sun May 13 08:02:44 2007
板规
版旨
第一条 本版为公务员专版,非上班族或国家考试版,仅供讨论公务员相关文章,
请贴相关各版,勿擅以人气或分享等为藉口,擅自贴文或转文,否则视为
轻度等级级犯规。
第二条 版规意旨乃求带来良好之讨论空间,增加公务员版友间之情谊,望各位版
友勿以互相攻讦为乐,擅发不当文章,影响他人阅读文章情绪,违者以版
规处置。
轻度犯规
第三条 一行文,为19字以下文章,请以推文或嘘文为之。违者砍文。
第四条 注音文,以注音符号为文章之表现,违者砍文。
第五条 无实质意义内容之文章,以砍文论处。
中度犯规
第六条 非板主发布公告,回应公告文,本条所称回应包括回文、引述文章、推文及
嘘文等,禁止讨论30天。
第七条 商品买卖及他板赌盘宣传,严禁在本版张贴,连续犯者,禁止讨论30天。
第八条 转录文章、动画、图画,须经原作同意,且标示出处,违者砍文,并开立警告
单,连续犯者,禁止讨论30天。
第九条 本版推文适用贴文之规定,灌水推文连续犯者,禁止讨论30天。
第十条 本版嘘文仅限反对该文文章之意见,不得以不适当理由嘘文。适当与
否,由版主群心证直接开立警告单,连续犯者,禁止讨论30天。
唯ID、昵称、签名档有攻击或有违反板规之虞,不在保护
之列
下列为绝对禁止之嘘文方式。
1.看人ID不爽,即使他讲的有道理
2.看人昵称不爽,即使他讲的有道理
3.看人签名档不爽,即使他讲的有道理
4.觉得某ID政治理念不和,即使他讲的有道理
5.无聊只是经过顺便嘘一下
6.藉口手滑,键盘坏掉又没补推回来。
7.就是想嘘。
若不当使用情形过於严重时,版主群随时保有关闭之权力,直至任一版主
认为讨论风气改善为止,不得异议。
第十一条 检举推文,仅限检举,并需提出正确编号、篇名,且必须有其事证可查。
禁止推文吵架、不实检举、查无实证、篇数不符者或经版主认定无违规之
虞,不予处理。推文吵架者或查有不实检举情事,开立警告单,连续犯者,
禁止讨论30天以处理过或不予处理之检举,不再受理,另非检举推文,版主
有权限删除。
重度犯规
第十二条 重度犯规事关重大,部分模糊性重大犯规,经检举後,得由版主交付投票,
由被检举文章无涉之版友投票,再由版主依版友投票结果裁定。
第十三条 讨论政党及政党人物,以及其他的政治讨论,违者砍文,禁止讨论30天。
第十四条 文章直接或间接间引起双方或多方对立,禁止讨论30天,重则禁止讨论一
年。
战文为本条所称直接对立,反串文则为间接对立。
第十五条 经查确有恶意修推文情事,禁止讨论30天,重则禁止讨论一年。
第十六条 原ID经禁止讨论後,经查继续使用分身ID做不当讨论,连同原ID一同查禁,
重则报请小组长转ID_Multi处理。
第十七条 贴、回、推或嘘文,请勿涉及人身攻击,违者水桶30天。
第十八条 在限制讨论解除後後,在15天内,再度触犯任一板规,视故意犯将禁止讨论
一年,重则永久禁止讨论。
请版友注意:
*检举一律置底推文,如不方便推文请发文於版面上
*被处罚者及其他版友对於版主的判决有异议时,可发文於版另位版主决
议,其他板主有更改判决的空间或不受理的权利。
*如果对版主群的判决及回覆仍有任何意见,可至群组事务版申诉
*版主处理版务,需费时处理,原则先锁文再审核,请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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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菜新笔名「毕竟依」,奇幻新书「见习爱神」在铭显文化(冒险者天堂)出版罗,
请多加支持爱护我,还有kuso新书「百鬼旅行团」(明日工作室便利书)将上市,
我的个人部落格在
http://www.wretch.cc/blog/altr
这里还有占星、心测、紫微、测字等文章,以及一堆有的没的小说,
越多人催稿阿菜就会写的越起劲,Come on 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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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ltr 来自: 118.232.96.102 (05/06 22:39)
※ 编辑: altr 来自: 118.232.98.103 (08/24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