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ingpen (...)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炮灰
时间Sat Oct 14 17:44:18 2006
工作以来 和同事相处得很开心
所以感受不到什麽职场上的险恶
但最近发生的事 却让我感到生气、无奈、灰心及沮丧
除正职外
我还义务性地身兼本机关某社团的干部
由於一些重大因素
让本社团的去留问题又被重新拿出来检讨
为此本社团负责人召开了一次干部会议
与会干部大都认为社团有解散的必要
但应先签呈长官(主要是先看长官甲及长官乙的意见)同意後,再据以处理後续相关事宜。
负责处理社团文书作业的我 当然得将会议结论签呈长官请示意见
经过了数天的公文流转 签呈终於下来了
长官甲批示:「请@@@、###、***…等於会同讨论,并请长官乙(长官甲的副手,甲乙二人有心结,貌合神离)莅临指导。」
由於批示未说明要书面通知或是口头通知
於是我再次请示社团负责人
负责人再向上请示的结果是「个别口头通知,事涉敏感,不宜大肆流传」
因此 我就开始进行个别口头通知
几乎都很顺利
一直到通知最後一位长官(即长官乙)时 事情突然发生剧变
当我要向长官乙报告开会的事时
他一听到开头 即非常不悦
不待我把话讲完 就以严厉的口气劈哩趴啦地说了对会议主题的看法
(跟一个奉命行事跑腿通知的人大谈会议内容,有何实质意义吗?)
然後自顾自地走人 根本不让我把话说完…
回到办公室後 我想 还是要尽到口头通知的义务
便拨电话至长官乙的办公室 请长官乙的服务员代为通知
後来 长官乙的服务员回拨电话告知我长官乙回到办公室了
便帮我接通长官乙 由我自行告知
长官乙又不让我把话讲完便连珠炮地劈头痛骂
这次 他责骂的主题不只是会议内容 还包括了我
「你这个#考过的,做事怎麽这样?」
「你@@考试过的人,连这个基本常识(开会要发书面通知)都不知道?」
「你不要以为你@@考试过,就可以胡搞…?」
「我告诉你,我很了解@@@(长官甲),他的为人就是只会推责任,你这样做只会让他可以推责任…」
……他讲得很难听 身为下属我也不敢反击 只好默不作声
一直到他说:「你都不会问问要怎麽做哦?」
我才找到机会说「已经问过了」来为自已辩驳
待长官乙挂上电话後
我感到既生气又委屈
因为这整件事情完全是他自己没搞清楚状况
我只是一个奉命行事的跑腿
长官甲是最终的决定者
我不听他的 难道听长官乙的(更何况 长官乙未在签呈上做任何表示 如何得知他的意向)
而且 若长官乙认为我的作法让长官甲有卸责的空间 可以好好讲 告诉我该如何自保
不须以羞辱的方式来责骂我
几天後 长官乙来办公室找我的直属长官谈事情
长官乙看到我便告诉我 事情完全如他所料
长官甲把开会的事情更往上报告时 惹怒上层(上层不同意解散)
而长官甲把事情都推给我 说是我搞的
长官乙说他那天完全是为了我好(真是恶心,只是为了替自己骂人的鲁莽找台阶)
长官乙的说法让我觉得心寒
没有决策权的我
除了被长官乙不分青红皂白的痛骂外
还成为长官甲卸责的对象
整件事情其实非常单纯
就是社团干部开会初部认为社团的去留问题应先请示本机关长官,再做定夺。
社团干部的动机非常单纯 基於经营的困难度而有意解散
但是为了尊重 还是得请示上级长官 视上级长官的意思再做处理
如果上级认为要继续 那还是忍痛维持存续
长官甲(关於此事的意向不明)看了签呈後不敢做决定
便找来其他主管及他的副手长官乙共同会商
副手长官乙不同意解散
而其又不了解此事本末
以为是我擅作主张写签上呈引爆问题(长官乙认为这种问题连提都不要提)
再加上长久以来对长官甲的不满
一股脑地全发泄在我身上
而长官甲在面对更上级长官的不悦时
将责任都推到我身上
在这整件事情中
我变成了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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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66.250
1F:推 shacking:不会啦..跳一次坑学一次乖,你也会变老鸟的 10/14 17:54
2F:推 azman:是你自己笨 本来就尽量别去没事找事作 XDXD 10/14 18:17
3F:推 genderbb:楼上太幸灾乐祸了 10/14 21:11
4F:推 smartlai:提供经验分享很值得鼓励的 10/14 22:43
5F:推 bpdq:我更惨,长官偷偷给我记过,等申诉期过才给我惩处令! 10/14 23:01
6F:推 bakalin:楼上的,处分要合法送达才生效力,你还是可以在收到之後 10/14 23:48
7F:→ bakalin:进行申诉! 10/14 23:48
8F:推 bpdq:无法举证何时申诉! 10/15 00:09
9F:→ bpdq:更正,无法举证何时送达,长官是请一位收发转交! 10/15 00:10
10F:→ bpdq:我门长官是台大法律系毕业,他故意恶稿的! 10/15 00:11
11F:→ bpdq:行政法我读 n年了,那都是理论,没有用啦1 10/15 00:12
12F:→ roy967:还是要申诉,就算没用还是要他写报告 10/15 08:13
13F:推 bpdq:那位长官已离开我们机关,他粉会巴结上面,没有用 10/15 08:45
14F:→ bpdq:想想他手中会合有惩处令就知,他跟人事主任粉熟! 10/15 08:47
15F:→ bpdq:想想他手中为何会有惩处令就知,他跟人事主任粉熟! 10/15 08:48
16F:推 proletariat:在我服务的机关人事令都要签收难道说楼上的都不用签收 10/15 10:18
17F:→ proletariat:直接递交而已? 10/15 10:20
18F:推 bpdq:直接递交而已,所以我说他跟人事主任粉熟! 10/15 10:40
19F:→ bpdq:那个垃圾目前在X宫XXX 10/15 10:42
20F:推 bpdq:法律只保护有证可举的法律人 10/15 10:59
21F:推 bakalin:这样真的蛮奇怪的,送达的举证应该是在机关,怎麽会 10/15 17:18
22F:→ bakalin:要你受处分人来举证? 10/15 17:18
23F:→ bakalin:我想这可能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现实问题了-也就是你可能 10/15 17:20
24F:→ bakalin:考虑到要在机关生存,不想太声张..那倒另当别论 10/15 17:21
25F:→ bakalin:不过就我的经验,行政机关普遍欺善怕恶,发飙一次就没人敢 10/15 17:22
26F:→ bakalin:动你! 10/15 17:23
27F:推 bpdq:谁会帮我作证?那位收发是工友,她会这麽笨吗? 10/15 18:07
28F:→ bpdq:後来我听说那个垃圾还在人评会说我有精神分裂症,天啊! 10/15 18:09
29F:→ bpdq:难怪苏拾莹要跑出来说李慧芬有精神病,都是法律人! 10/15 18:10
30F:→ roy967:你默不作声只会让他觉得你很好欺负... 10/1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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