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berb (我是猪)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Re: [请益]请问发公文给上级机关该如何用印?
时间Wed Sep 20 13:59:48 2006
※ 引述《catkin (哈)》之铭言:
: 请问~如果公所要发文给县政府(上级机关),必须怎麽用印呢?
: ex.正本:县政府,副本:本所民政课,
: 承办人已经在公文上打上了乡长 ○○○(小字),
: 那是否只要在正本上乡长姓名後盖上小官章,
: 副本在小字上覆盖"乡长○○○"(大字)的签字章呢?
: 以上是我的做法.
: 还是应该正副本都盖上小官章呢?
: 我的想法是,发出去的公文是以乡长的名义发的,
: 所以只有正本应该盖小官章,因为是上行,
: 而副本是给所内的单位,是下行,不该盖小官章,
个人浅见,这个函的性质是上行文吧?当然应该正副本都盖小官章才对。
同一函有多个受文单位时,不是说现在印出的这份是给上级,所以是上行文,
等会印出的这份给下级,所以又变成下行文,而是要看文主要的受文对象是谁,
文的内容性质为何,是上行文的话就全部以上行文的方式用印,
下行文的话就全部以下行文的方式用印。
: 这样的想法是错的吗?
: 麻烦知道的人解答一下喔,谢谢^^
题外话,用电子文就免去用印的问题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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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85.99
1F:推 muyuin:abberb大人所言正确 :) 09/20 14:36
2F:→ catkin:嗯~了解罗!谢谢你的回答! 09/20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