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W8 (GR8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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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长期照护服务制度发展的规划「长期照护服务法」草案已送行政
时间Tue Oct 26 23:08:47 2010
长期照护服务制度发展的规划「长期照护服务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审议
2010/10/25
有关近日各报多所报导有关本署长期照护制度发展的规划,为能让国人更了解此一大家关
心的议题,卫生署进一步说明如下:
为迎向高龄化社会及长期照护需求的增加,行政院卫生署已草拟「长期照护服务法(草案)
」,以整合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资源的发展,健全长期照护制度的建置,该法研议系以长照
体系的发展及服务提供机构与人员的规范为主要内容,让服务提供者在经营管理服务单位
时,能有一致的规范可供依循,以确保服务品质及促进长期照护需要者服务使用的可近性
,是以服务法与长期照护体制之建置息息相关,本法草案已於上周送行政院审议。
除了长期照护服务法草案之外,卫生署也开始规划长期照护的另一重要法案-「长期照护
保险法(草案)」。惟保险的实施,需俟长期照护服务法施行,使长照服务供应网络普及,
失能民众的可及性提升後,方能据以推估保险费用的规模及内容。
此外,在长期照护制度与保险法制化之前,为了能减轻失能者的负担,政府於97年起实施
「长期照护十年计画」,对年龄超过65岁以上老年人(原住 民55岁,身障者50岁以上),
依其失能的状况条件,提供不同额度社区或居家照护服务的补助。该项补助均需先经由县
市政府长期照顾管理中心评估个案状况,符合失能条件并依其经济状况,提供定量的社区
或居家式照顾服务的补助;对严重失能者而需24 小时住宿机构照护的个案,且为中低收
入户等经济弱势个案,方可获得最高1万86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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