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amatsuri (专业领队)
看板PublicBike
标题[新闻稿]台北市对oBike营运及车辆投放管理作为
时间Tue Jul 11 00:26:56 2017
http://www.dot.gov.taipei/ct.asp?xItem=318422811&ctNode=12308&mp=117001
(
https://goo.gl/Pwfvkm )
发布机关: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发布科室:运输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7/7/10
联络人:王湮筑
联络电话:1999转6871(外县市请拨02-27208889)
针对无桩式共享单车oBike於台北市投放,提供民众租借一事,台北市政
府交通局再度表示,oBike系统之车辆非由市府提供及营运,业者已依交
通部所订定「自行车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拟订完善
之营运计画并确保消费者权益及安全保障;其次,为维护自行车停车秩序,
已要求业者适时调度车辆,避免占用格位情形,oBike车辆如有违规情事,
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劝导、取缔或移置;另为规范共享车辆营
运模式,亦刻正研拟台北市共享车辆经营管理自治条例。
交通局表示,自行车租赁业并非特许行业,不需要向交通部、地方政府申
请核准登记,只要有「商业登记」就能投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第131条规定,oBike比照一般自行车,停放於自行车架、自行车停放区,
未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之处所,可停放於机慢车停车区或机车停车格。惟
为避免影响一般民众停车权益,交通局已要求业者将车辆分散投放,并与
业者建立沟通平台,若有占用格位或违停情形,业者将於1小时内派员移
置车辆。
针对自行车违停情形,目前台北市已公告13处违停拖吊地点(如附件)且将
加强违停拖吊,并自107年1月1日起收取移置费及保管费,非公告区域则
加强劝导。为规范共享车辆营运模式,刻正就营运许可、管理及违规罚则
等面向研拟共享车辆经营管理自治条例,预计於106年底报议会审查。
-以下空白-
自行车禁行骑楼。
自行车超越行人前请说借过,再从左侧缓慢通过并说谢谢。
点阅: 302
资料更新: 2017/7/10 17:34
资料检视: 2017/7/10 17:34
资料维护: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附件下载
台北市实施自行车违停拖吊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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